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3083 公司簡稱:劍橋科技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4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度利潤分配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擬以公司權益分派實施之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4元(含稅),轉增3股,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留待以後年度分配。如在本預案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註銷/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註銷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轉增)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轉增)總額。上述預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一)主營業務介紹

公司主營業務為基於合作模式(主要為大客戶定製的JDM和ODM模式)進行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電信寬帶接入終端、無線網絡與小基站、交換機與工業物聯網基礎硬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以公司自主品牌進行高速光組件與光模塊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具體產品及其功能與應用如下:

(二)經營模式介紹

(三)行業情況說明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表》(GB/T4754-2017)以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公司屬於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

1、行業概況

通信設備製造業為基礎通信運營商及內容(應用信息)服務商提供通信設備和軟件系統,為終端用戶提供各種終端應用設備,在整個通信產業中起著重要作用,對通信傳輸及應用至關重要。通信設備製造業主要包含核心網絡設備、接入網絡設備和網絡終端應用設備等的製造。

按細分領域劃分,公司的主營業務可以分為以下三個子行業:

⑴ICT終端設備行業

①行業主要經營特點

ICT終端設備行業技術演進較快、市場需求多變、交付週期短、質量要求高,對行業內生產企業的研發與生產組織要求較高。

②行業技術水平及技術特點

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具備高速接入、高性能轉發、網絡安全、業務種類多、可靠性高等特點,系統架構主要包括硬件架構、軟件架構及系統邏輯架構三個層面。對於生產商而言,主要要求具備高質量的生產組裝線,相應的測試環境和質量控制體系,以支撐和保證產品可靠性。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的生產製造相關技術主要包括SMT、插件裝配技術、產品測試技術等。

⑵5G網絡設備行業

5G是面向2020年以後移動通信需求而發展的新一代移動通信系統。2019年6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向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廣電四家企業發放了5G商用牌照,標誌著我國5G正式進入商用推廣發展新階段。截至目前,我國5G商用發展開局良好,產業生態不斷成熟,網絡建設方面穩步推進。5G設備製造商主要分為基站製造商和手機制造商。公司的5G網絡設備相關產品主要服務於大型基站製造商,公司提供專注於企業和家庭市場的5G室內小基站、CBRS以及O-RAN解決方案。

⑶高速光組件和光模塊行業

光模塊是一種用於高帶寬數據交換的光器件。光模塊的作用就是實現光信號和電信號之間的相互轉換,從而實現數據的傳輸。光模塊的應用場景主要運用在兩個領域:

①以基站、接入網和傳輸網為代表的電信領域。基站側,無論是4G的基站還是5G的基站,其從內部處理單元到天線之間都是由光纖進行數據傳輸,而內部的信號處理和天線的信號收發使用的都是電信號,這個過程需要光模塊實行光電轉換。接入網一側,例如光纖到戶(FTTH)是信號以光信號方式通過光纖傳輸到家庭之中,轉換為電信號提供上網服務,這個過程同樣需要光模塊。傳輸網一側與以上類似,只不過傳輸距離更長。

②以數據中心為代表的數據通訊領域。當今社會數據流量呈現爆炸性的增長,數據的傳輸需要更加高速的載體來滿足流量增長的需求。光纖作為比電纜更加高效的數據傳輸介質,存在速率高和損耗低的特點,已經越來越廣泛地被運用到數據中心內部的數據傳輸之中。而由於數據的處理過程使用的是電信號,而光纖上傳送的是光信號,為了實現這種信號的轉換,就需要光模塊。

光模塊產業鏈:上游包括光芯片和電芯片、光器件/光組件,下游包括通信設備製造商、數據中心和電信運營商。

數據中心市場的新增需求及其以高速產品為主的需求結構促使光模塊行業市場規模增長,100G高速光模塊佔比提升,400G高速光模塊也將逐漸商用。隨著5G的商用爆發,未來幾年25G/100G/200G高速光模塊在電信運營商市場需求將迅速增長。

2、市場規模

從2019年起中國三大運營商資本開支增速開始由負轉正,2019年上半年運營商資本開支達到1,422億元,同比增長14.6%,預計2019年全年資本開支約為3,020億元,同比增長5.26%。在疫情導致宏觀經濟承壓,5G對於拉動經濟,幫助其他行業產業升級具有重大影響的背景下,2020年通信行業投資有望實現15%以上的增長,5G基站建設規模可能達到80萬站以上,4G基站建設有望在30萬站以上。

5G時代,25G光模塊將成為主流前傳光模塊。假設今年共計建設80萬個5G基站,其中60%採用CWDM無源波分系統,則國內市場將共帶來384萬個25G灰光模塊和576萬個25G彩光CWDM光模塊的需求。

5G承載網設備將帶來超過2.5萬個200GE、25萬個100GE、38萬個50GE和28萬個10GE以及超過200萬規模數量的10GE和GE光口需求。據招商證券估算,所有光模塊在承載設備中的價格佔比約為20%,2020年承載網建設有望帶來超過18億元的中回傳光模塊需求。

海外四大雲計算巨頭(谷歌、亞馬遜、微軟、臉書)的資本支出在2019年Q1達到近一年穀底。隨著廠商去庫存的逐漸完成,2019年Q2和Q3北美雲計算巨頭資本開支開始逐步回暖。北美5G逐步商用帶來流量增速的提升,疊加2019年底400G交換機芯片的推出,2019年Q4北美主要雲計算巨頭的資本開支持續提升。隨著資本開支回暖和數據中心的代際更迭,雲基礎設施建設將迎來上升期,數通光模塊需求增大。

隨著國內企業上雲的加速和5G商用後移動數據流量的提升,國內雲計算巨頭阿里巴巴、騰訊和百度也將提高資本開支以增強其處理數據能力。

根據LightCounting預測,受益於5G網絡建設以及數據中心市場需求回暖,預計2020年全球光模塊市場規模將達到84.64億美元,同比增長28.34%。預計到2024年全球光模塊市場規模將超過150億美元。

3、行業壁壘

⑴技術與研發壁壘

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的生產製造包含研發設計、生產製造、測試等多個環節,各環節在設計理念、製造與測試技術、工藝等方面需要長期經驗積累。

本行業企業與下游客戶的合作模式正逐步向ODM、JDM模式轉變,通信設備提供商和電信運營商對於專業製造服務商的研發能力和製造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生產製造企業具備對市場需求準確判斷,設計合理方案,並能夠適應不同網絡技術、多種應用場景的研發能力。行業內企業將逐步從附加值較低的產品提供逐步向服務提供轉型,這對整體技術開發、工藝技術保障、品質控制和生產技術各環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⑵體系與產品認證以及客戶進入壁壘

行業內企業開展生產經營、銷售產品前,需要通過各項認證。生產經營場需要通過各種體系認證,如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TL9000:R5.5/R5.0(電信業質量體系認證)、ISO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等;某項產品在特定地區進行生產銷售需符合有關產品質量標準並通過相關認證,如中國CCC認證(3C認證)、歐盟CE認證、美國UL認證、美國FCC認證等RoHS規範等。

ICT終端設備下游客戶為ICT行業知名企業,需成為其合格供應商方能供貨。客戶一般需要對企業的開發與測試能力、製造設備、工藝流程、質量控制、工作環境及經營狀況等各個方面進行考核評選。同時,生產廠商還需通過產品評審、產線整改、小批量試供貨、批量供貨等環節,才能獲得大批量定單,並真正成為其供應商。此外,許多社會組織、知名品牌公司相繼建立了一些生產守則促使企業利益相關方履行社會責任,典型的有CSR(企業社會責任)、EICC(電子行業行為準則)等,隨著這些理念與守則的進一步推廣,也對下游客戶的合格供應商評選產生影響,客戶進入門檻進一步提高。

5G網絡設備及高速光組件和光模塊下游客戶主要是通信設備提供商和電信運營商,行業集中度相對較高,對產品質量和生產商的綜合實力要求較高。為便於把控質量,保證產品供應和產品質量的穩定性,一旦達成合作關係,上下游企業將緊密合作,下游客戶一般不會隨意更換供應商。

⑶資金壁壘

由於寬帶接入技術更新較快,寬帶網絡從建設到運營一般週期也較短,行業內企業要具備在規定的短時間內完成大批量產品的生產能力,因此,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的生產製造對生產線、廠房、配套設施等固定資產的投入及短期內的流動資金規模要求較高。此外,隨著行業內企業與下游通信設備提供商的合作模式向ODM、JDM模式轉變,行業內企業需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研發設計。這對擬進入企業來說,更是提高了產業進入的資金門檻。

⑷管理壁壘

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製造行業是一個勞動、資本和技術密集型行業,通常根據訂單進行生產,訂單規模一般較大,供貨週期較短,且對產品質量要求較高。因此需要在有限時間內組織好人員、資金、生產線、原材料等,並需要規範化的生產工藝管理、標準化的操作流程、實時在線監控、多環節的產品檢測來實現產品生產。此外,隨著電信運營商市場競爭愈加激烈,上游行業的通信設備提供商更加關注成本因素,目前已逐步開展基於產業鏈的供應鏈管理,直接參與到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生產廠商的研發、生產製造全過程。這些因素對擬進入企業的管理能力提出較高要求。

4、行業的週期性特點

受下游電信運營商設備投資週期和原材料價格波動等影響,通信設備製造業整體利潤水平呈週期性的變化,但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以及新產品、新技術的導入,行業整體發展趨勢向好。

(四)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

1、ICT終端設備行業

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專注於家庭、企業及工業應用類ICT終端設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

報告期內,受全球市場需求量增長的影響,公司在無線網絡與小基站和工業物聯網基礎硬件的產銷量保持穩步增長。

行業的主要競爭對手為中國臺灣中磊電子、明泰科技、智易科技,以及中國大陸的共進股份、卓翼科技。公司的相關產能及銷售規模居行業中上游水平。

2、5G網絡設備行業

從4G時代開始,公司就深耕於小基站市場,推出了全系列室內外微基站(Pico)和微微基站(Femto)產品來滿足海內外運營商對運營制式、無線頻譜、產品形態的不同需求。尤其是小基站市場比較發達的日本和韓國地區,公司已經形成穩定的供貨渠道,以快速的產品研發響應,穩定可靠的產品質量,極具競爭力的產品價格贏得了長期的合作伙伴和廣泛的客戶基礎。

公司已成為世界領先5G通訊設備商的5G小基站的主要合作伙伴。為了應對未來5G的無線網絡演進,公司將會進一步嘗試集成大規模天線技術,開發毫米波通信功能,配置智能回傳網絡,讓產品平滑演進到5G時代。

行業的主要競爭對手為京信通信、佰才邦、中怡數寬、啟基科技。

3、高速光組件和光模塊行業

公司對光器件的關注及研發是從2009年開始的,從最初的1.25G、2.5G、10G,到今天的100G/200G/400G,在這個過程中,公司積累了大量的光器件專有技術及人才儲備,從而為後來的25G和4×25G光器件的開發和生產奠定了基礎。2018年通過收購美國MACOM公司在日本的部分資產及技術轉移,公司一躍成為全球100G高速光組件和光模塊技術領先企業。2019年通過收購Oclaro日本公司的部分資產及技術轉移,公司又進一步在400G和基於最新PAM4調製技術的光模塊領域上領先。

行業的主要競爭對手為Finisar(被II-VI收購)、索爾思、光迅科技、中際旭創、新易盛。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本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97,374.86萬元,同比減少5.78%;實現利潤總額2,163.31萬元,同比減少73.3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174.62萬元,同比減少71.68%;實現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5,939.42萬元,同比增加195.34%。

截止2019年末,公司總資產289,449.58萬元,同比增加5.48%;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權益118,306.48萬元,同比增加4.93%;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1.90%,同比減少5.11個百分點。

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於2019年4月19日分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⑴財務報表格式調整的變更

2018年6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修訂後的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編制財務報表。

⑵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變更

財政部於2017年3月31日分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修訂)》(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2017年修訂)》(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2017年修訂)》(財會〔2017〕9號),於2017年5月2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年修訂)》(財會〔2017〕14號)。

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財政部前期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⑶財務報表格式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執行上述規定的主要影響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7)。

2、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分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⑴財務報表格式調整的變更

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已執行新金融準則的企業結合通知附件的要求對合並財務報表項目進行相應調整。因此,公司按要求執行上述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對涉及變更的項目進行會計政策變更。

⑵會計準則的變更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的通知》(財會〔2017〕22號),新準則規定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準則,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準則,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準則。

2019年5月9日,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19〕8號),根據要求,公司對2019年1月1日至執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進行追溯調整,公司於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本準則。

2019年5月16日,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根據要求,公司對2019年1月1日至執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債務重組,不進行追溯調整,公司於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本準則。

⑶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執行上述規定的主要影響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36)。

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及其變化情況詳見本附註“六、合併範圍的變更” 和 “七、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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