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豐縣法院 快速調撤糾紛 助力復產復耕

近日,東豐縣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成功調解5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將村民從繁雜的訴訟活動中解脫出來,放下包袱復產復耕。

東豐縣法院 快速調撤糾紛 助力復產復耕

這5起案件還要從一份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說起……東豐縣南屯基鎮某村5戶村民李某某、姜某某、胡某春、胡某軍、索某某於2012年3月同開發商常某某簽訂了長期土地流轉合同,該合同擔保單位處蓋有該村村委會、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站印章。因開發商未能給付全部流轉費,該村村委會書記趙某某同月又與村民簽訂借款合同,內容主要為5戶村民同意將該土地流轉費借給趙某某使用,並約定了利息,同時約定如不能按期給付利息或村民急需的本金,村民們有權要回土地使用權。但幾年過後,除先期償還了少部分本息外,其餘款項一直未給付,5戶村民認為他們的土地流轉款因與村書記趙某某又簽訂了借款合同,應由趙某某給付,該村村委會與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應承擔連帶給付責任,遂將趙某某以及村委會、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訴訟至東豐縣法院。趙某某因涉嫌經濟犯罪,已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故村民撤回對趙某某的起訴,要求村委會及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還款。東豐縣法院於2020年1月7日立案受理。

東豐縣法院立案後,立即著手對該案進行調查,併到實地考察,瞭解土地情況,找原告村民談話核實案情。在調查期間,正值疫情肆虐,城郊法庭法官幹警們利用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積極進行調解、磋商。因案件涉及務農人員較多,且正值農村復產復耕的重要時節,為早日解決糾紛,保證村民正常生產生活,辦案法官經多方努力,會同南屯基鎮政府、該村村委會及開發商常某某,與村民們多次進行溝通、協調,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達成庭外和解,5戶村民均已撤訴,並與開發商常某某達成協議,雙方對調解結果非常滿意。

辦案法官最大程度的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助力復產復耕,充分體現了司法為民的服務理念。東豐法院表示,將繼續發揮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機制,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著力在為群眾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細緻的訴訟服務上加大力度、貢獻力量。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畢琨宜 通訊員 劉馨陽

編輯: 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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