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從孩子成長角度來說,應該多來看孩子,還是少來看孩子?

酸菜大俠的春天


離婚後確定不會複合,建議要多看孩子。因為不管是父愛或母愛的長期缺失,都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心理影響。

一、多看的好處

即使離婚也要讓孩子知道,只要你需要父母在,父母一定在。這樣他的心裡就會有安全感。

父母離婚對孩子定會產生影響,所以在能力範圍內,要將影響降到最低,最好的方法就是多陪伴。

和孩子多見面,並給孩子做好心理疏導。如果你一邊說爸媽愛你,但是另一邊又極少見他,那這樣的愛是沒有多少說服力的。在行動上表達愛,遠比口頭上說的愛更有份量。

多和孩子見面,建立深厚的親子關係,做好孩子的後盾,減少大人離婚對他的傷害,讓他成長過程中既不缺父愛也不缺母愛,是所有離婚父母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二、少看的壞處

如果長期不和孩子見面,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你的參與,他與你會產生很大的疏離感和陌生感,這在他長大後是很難彌補的。

親子間長期不見,孩子會因為缺失愛而容易變得內向和自卑,覺得別人家庭幸福,而自己是單親家庭,心理影響會比較大。

少看孩子還有一個壞處就是,你會對他缺乏瞭解,他的成績他的喜好,甚至他的心事你都無從瞭解,他如果心裡有苦惱,或者和同學有矛盾無處訴說,也許會對他的成長造成不良的影響。

總而言之,父母離婚從孩子的成長角度來看,多看肯定是好過少看。父母不應因為大人的成見而不讓另一方看孩子,或藉口自己忙而不去看孩子,這些都是自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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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青馳


我覺得離婚了,為了孩子健康成長,應該多去看望孩子。

我離婚後,孩子歸我撫養照顧,前夫付撫養費。我跟前夫是和平離婚的,我們誰也不怨恨對方,也不會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總是叫孩子要學習對方優秀的一面。雖然沒有夫妻之情了,可是我們象朋友和親人一樣的,我們之間還有親情和友情,有關孩子的事情我們都很好的協商,孩子看到父母之間沒有爭吵和怨恨,他心裡就有安全感了,他沒有感覺失去父母任何一方。

平時週末和寒暑假孩子都去前夫那邊跟父親度過,父子倆感情很好,而且孩子學習的也是跟父親類似的專業,父親能夠給予孩子很多的輔導和專業建議。前夫再婚之後,我叫孩子要尊重後媽,後媽對孩子也很好,孩子跟父母各自家庭都相處融洽和睦。

孩子因為我們大家的愛,一直心理健康成長,這也是我們離婚後感覺最為欣慰的地方。


gf611


有些朋友建議多看孩子。其實我有不同的看法,僅供參考。

兩個人因愛情走到一起,對婚姻有美好的憧憬,寶寶的出生是兩人愛情的見證。如果一直恩愛白頭,兒女繞膝其樂融融多好。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如此。但往往事與願違,並非我們沒有努力過,有的夫妻離婚了,還有機會複合,有的感情完全破裂,已無複合可能。

那麼就要從兩個方面看。

現在針對作者問題,夫妻已無和好可能,談一下我自己的觀點。

首先,看孩子多大。

如果孩子很小,一般歸女方概率大一些。這時孩子對離婚沒有概念,對父母依賴性強,而且不太會觀察父母異樣的情緒,此時需要父母更多呵護。這種情況父親可以看孩子,而且這是沒有撫養權的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如果孩子大了懂事了,有自己的判斷

這時,從跟誰生活到願不願意見另一方都要尊重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精神上接受不了父母離異,特別排斥一方探視。那麼就很少見面或者不見面。

第三,無論孩子多大。只要父母離異就是傷害。事後彌補比不上完整的家庭

如果那樣捨不得孩子,擔心影響他成長,那麼就不要離婚。既然離婚了,無論雙方在孩子面前如何假裝恩愛,都是對孩子不停的二次傷害。

試想,明知道父母不會復婚,還要總見面,看著各懷心事假裝微笑開心的父母,你認為孩子會真的開心嗎?真的有利於成長嗎?孩子真的需要嗎?

當孩子以為父母經常見面有和好可能,百般討好撮合想要恢復完整的家,你卻告訴他,不可能實現,那孩子又是什麼心情?不可能複合,那對孩子來講,結果都是一樣的,一遍又一遍的幻想破滅而已。

我們總以為孩子小,不懂。其實他們什麼都懂。

我們總覺得不能讓孩子的成長缺失父愛母愛,也因為想念孩子,總想見孩子。是,孩子也會想父母,越想父母越希望你們能在一個完整的家裡。

既然給不了完整的家,就不要給他一種假象,好像爸爸媽媽還愛對方,在我面前很和睦,那麼我們還在一起生活不好嗎?想想都淚目。

我有一個好閨蜜。孩子一年級時離婚了。和爸爸住一起,但是每週還能看見媽媽,他們在一個小區,有時候還回姥姥家住幾天。媽媽還帶她上外課。

但是,在孩子眼裡,無論父母怎樣努力想把生活維持在離婚前那樣的狀態,都不可能的。孩子明白,爸爸媽媽分開了,因為他們不住在一起。

所以,無論我閨蜜帶她玩也好,吃好吃的也罷,儘可能滿足孩子,孩子仍然心事重重,有一天哭著和媽媽說,媽媽我不要好吃的不去玩兒,你能和爸爸再結婚嗎?我希望我們還能住在家裡,像以前一樣……

看。這就是孩子想要的。

父母的探視,各方面的彌補,都只是讓自己對孩子少些愧疚心裡好受些罷了。你覺得總見面利於孩子成長,不過是一次次揭孩子傷疤讓他認清,父母再也不能像從前一樣了。

在離婚的那天,就註定父母對孩子要一輩子的愧疚。

第四,以上還好說。如果各自成立新的家庭。

你的另一半,會允許前妻前夫總來探望孩子嗎?

剪不斷理還亂。因為孩子的藕斷絲連會讓新的婚姻蒙上灰色調。

如果組成新家,那麼自己孩子也好,對方孩子也好,都一視同仁。努力給兩個孩子一個健康的家庭氛圍,父母都在的家,才是家。

總之,孩子是失敗婚姻最可憐的犧牲品,所以,努力讓孩子有完整的家,對自己的婚姻負責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實在無法繼續,那麼就看誰撫養,好好關心、好好培養孩子。

等孩子長大了,自然不會忘記血親。他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聯繫多年以來成長缺失的父親(母親)角色。而不是父母刻意去做的。

有的夫妻離婚了都不想要孩子,推來推去。

有的又都想要孩子,爭來爭去。

有的不爭,和諧解決,給你養。

不論什麼結果,孩子因父母離異受到的創傷,不是多多探望能夠彌補的。孩子需要的,是成長中的陪伴。

既然做不到陪伴。那就祝福吧。

如果另一半和孩子有需要時你能從天而降像以前一樣照拂著,那麼好,孩子的成長有你參與,你是負責的爸爸(媽媽)。

如果對方需要你時,你不能盡為人父母的義務,有了新家,諸多推辭。平時在孩子面前晃晃也只是避免孩子跟你生疏不親了,那麼好,你也不需要為難。如此不見,對孩子最好。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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