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區出臺《建議》:指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達100%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楊繼盈 萌友 張永剛 文圖

4月23日上午,焦作市解放區法院召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去年以來解放區法院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發佈瞭解放區政府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該區政府辦公室主任靳濱、區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李婧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建議》指出,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達到100%。法院通過逐案發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倡議書》和《提示書》的形式,向被訴行政機關宣傳法律規定、出庭意義,釋明不出庭應訴的法律後果。涉區屬行政機關案件,行政協議、行政賠償類案件,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以及年度本機關在受訴法院的首起案件,由正職負責人出庭;涉區政府的上述案件,由分管副區長出庭。其他類型案件,正職負責人無法出庭的,可以由單位分管副職出庭。區政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的部門負責行政機關出庭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定期隨機抽取開庭案件監督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庭審直播或現場旁聽),對出庭應訴情況定期通報;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機關和個人績效考核以及平安建設考核內容。

焦作解放區出臺《建議》:指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達100%

發佈會還通報了2019年以來解放區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

去年以來,解放區法院通過採取多項措施,有效的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充分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累計審理行政案件134件,審結117件。下一步,解放區法院院將一如既往的堅持"司法為民"的宗旨、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通過推動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多渠道為“官民”搭建溝通對話橋樑等方式推進行政案件訴源治理。同時,注重研究行政機關在執法活動中容易出現的共性問題和常見性瑕疵,採取評析典型案例、附加法律提示等形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法治解放、和諧解放發揮積極和重大作用。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參加庭審,有利於加強與人民群眾的直接溝通,化解行政糾紛,樹立司法權威,讓行政機關主動接受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增強政府公信力。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案案出庭,實為解決“告官不見官”的現象,一方面有利於改進和規範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從源頭減少矛盾糾紛;另一方面更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任,對政府的信心,對法治的信仰,有利於培養法治思維,樹立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靳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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