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姐姐欠你的

“李星星從來不往窗外看。她說:沒有意義。”

在你14歲的時候,如果遇到問題和困難,你選擇去找警察叔叔,因為你相信他們能幫助你。

一直懷揣著對警察的希望才是最殘忍的吧,這個世界在我們成年人的心中是一點點崩塌的,可是對於她來說,卻是瞬間。

她還沒有成長到明白髮生在自己身上的到底是什麼,就被無數次精神屠殺了。

「李星星找到了一些物證,有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鮑毓明擦拭過的紙巾……直到4月中下旬,辦案警察打電話給李星星,叫她去領《撤案決定書》。」「後來,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大家都會安慰你然後告訴你一定要報警,是的,她照做了,可是一次兩次三次,然後呢?那個人安然無恙,甚至變本加厲,望著一次次重新回到自己身邊的他,絕望這兩個字都涼透了吧。

而所有知道實情卻選擇沉默的人,都是什麼?

這是姐姐欠你的

“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我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當然,也會有政法大學的老師跳出來說: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問題,那媒體為什麼不可以指出來,指出這個問題固然可能減輕男性成年人的罪大惡極程度,但為什麼非得設定一個純潔無暇的女孩和一個罪無可恕的渣男呢?

一個成年人和14歲孩子發生性關係還需要討論這個女孩是不是三好學生嗎?人固然有性的自由和享受性的權利,但這種自由和權利不是凌駕在另一個人的痛苦之上的。

性侵不等同於性自由。

哪怕是婚內,只要女性不願意就是強姦!!!

可悲的是,鮑毓明不止一個,李星星也不止一個。

所謂的性侵強姦其實都是由整個社會一起完成的。

《素媛》中,女孩受到侵犯後大小腸流出體外,肛門、性器官80%損壞,終身殘疾,可是她對家人說的話卻是:我覺得我應該為淋雨的大叔撐傘,所以我就撐了,但人們都說是我的錯,誰也不誇我。

這是姐姐欠你的

孩子的眼中哪有什麼骯髒和色情,不過是成年人一次次毀了她們的烏托邦。

就像清子對李星星說的,“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因為我們不夠勇敢,所以以為還留著遮羞布就足夠掩蓋受傷害的狼狽,可是這塊遮羞布能蓋得住貞操,蓋不住惡人們的野心。

星星別怕,姐姐來了。


“十三歲的小女孩跟成年人調情的時候,應該讓她走開,而不是給她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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