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治的目標及範圍

生活中作為普通人是很少了解到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相關信息,我們也只是偶爾能夠在社區街道上看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管員在進行相關工作,但是總有人認為這些人是在暴力執法或者協助拆遷工作等事情而導致不理解他們的工作。為此我們就為大家講解一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以及工作範圍,讓大家能瞭解解社會治安綜治。

社會治安綜治的目標及範圍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目標

主要目標是:讓社會穩定,讓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有效的控制並下降,讓社會醜惡現象大大減少,讓治安混亂的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讓治安秩序良好,讓群眾有安全感。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範圍

打擊

打擊是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要保障措施的首要條件。需要長期的保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查處嚴重性違法違紀活動組織的戰略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防範

防範工作是降低各種各樣違法違紀活動組織和維護社會治安公共秩序的正極保障措施。各部門及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構建起各種各樣形式的群防群治團體,貫徹社會治安責任制,不斷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不斷加強自防自衛的意識。

教育

教育,尤其是加強對青少年兒童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保障措施。各單位部門和各單位都必須根據青少年兒童的特點,深入開展各種各樣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兒童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意識,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管理

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降低社會治安問題,構建良好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保障措施。

建設

加強基層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是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核心。要遵循中央的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層層構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各樣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改造

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採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於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降低再次違法違紀。

綜上所述就是社會治安綜治的目標及範圍,希望大家能夠清楚的瞭解到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的重要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