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關於統籌推進全省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4月24日, 在江西省統籌推進全省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新聞發佈上,記者瞭解到, 今年3月4日,江西省委深改委第9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統籌推進全省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並於3月30日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各地實施。在新聞發佈會上,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張聖澤對《實施意見》進行了介紹。

統籌推進全省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是:堅持“保護優先、集約利用,市場配置、政府監管,物權法定、平等保護,依法改革、試點先行”原則,力爭到今年年底基本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既符合國家生態文明戰略目標導向又具有江西特色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為完善江西省市場經濟體制、維護公平正義、保障生態安全和資源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九大一級任務和46條具體任務,概括起來為四點:一是完成兩項基礎性任務。主要是高質量實施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評價和推進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健全有關基礎性制度。二是突出兩大關鍵工作。釐清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健全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這是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設的兩項關鍵性工作,進一步明晰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使用主體的權利與責任。三是提出三項工作目標。《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統籌推進全省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三項目標,即實現自然資源整體保護,促進自然資源資產集約開發利用,推動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態空間系統修復綜合治理體系的形成。四是提供兩項保障途徑。為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地生效,從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監督體系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法規體系兩方面提供了保障。

《實施意見》主要呈現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對標國家要求更高。《實施意見》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和自然資源部有關精神,各項具體任務均是嚴格對標對錶,有依據和出處,並結合國家有關部委的任務分工、預期成果,整體統籌江西省工作任務,確保中央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二是突出江西特色更多。《實施意見》結合實際,注重文件的針對性、操作性,提出了契合江西實際的實踐探索和創新舉措。如:江西省作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試點省份率先在新建區、廬山市、貴溪市、高安市、南城縣等地先行先試,具有良好工作基礎,其試點經驗“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劃定方法”,得到自然資源部的肯定,相關內容寫入全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複製推廣。

三是提出保障措施更實。結合試點工作,提出建立由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市縣負責的統籌推進工作機制,開展相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為推進各項制度落地落實提供保障。(王健攝影)

(中國日報江西記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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