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人交,不可與之爭

今事罷下班,騎車行於路上。至一拐角處,忽有一狗自暗處竄出,幾欲撞之,幸得車速不快才得以及時剎住。

此時,狗對某狂吠不止,其聲響亮,頗有陣勢。驚魂甫定,細觀之,其形稍大,通體毛色黑亮,神采奕奕。不知其品種,似好鬥。

餘一時興起,下車與之對立,做警戒狀。對其大聲喝到:畜生,讓開。不料狗吠之聲漸盛,且齜牙裂目面露兇相,逞搏鬥之勢。餘悸之,然聲勢不減,仿其聲回之。

數合,各不相讓,然餘力不濟,聲漸啞。悻悻然離去。狗追數十米方停,其聲亦亮。

當此之時,有路人經過,皆笑而論道:與狗相爭,勝之亦不足以言勇。君子當自持。聞此言餘細思之:與狗相爭,勝之不過略強於狗;不分勝負,則與狗無異;敗之,則不若狗矣!與小人交亦是如此,不可與之爭。勝敗皆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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