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阻撓聶樹斌案的平反昭雪?

21年之後的今天,聶樹斌被宣告無罪。

我們想從聶的母親,72歲的張煥枝講起。

1、喪子

1994年,時年50歲的張煥枝兒女雙全,兒子聶樹斌剛剛踏上工作崗位,在一所校辦工廠當焊工。

平靜的生活,在1994年9月24日被打破。當天,三名民警來到聶家——之前,在石家莊西郊的玉米地裡,當地液壓件廠技術科的女描圖員康某某被害。警方宣佈,懷疑聶樹斌有作案嫌疑。他們安慰張煥枝說,如果兇手不是聶樹斌,很快就能放回來。

這種安慰沒能成為現實。1995年3月,石家莊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姦婦女罪,一審判處聶樹斌死刑。當天的庭審,張煥枝沒有被允許旁聽。理由是,案件涉及受害人隱私,被告方家屬不得旁聽。

張煥枝不死心,一個人坐在法院對面的街邊等。庭審結束後,她終於見到了兒子——聶樹斌當時坐在法庭的最前排,背對著法庭門嚎啕大哭。張煥枝剛要走上前,就被法警攔住往外推,她哭著大喊一聲:“樹斌!”兒子回過頭看了一眼,仰著頭,滿臉是淚。

這一幕,成為母子最後一次相見,也成為刻在張煥枝腦海裡最無法抹掉的畫面。

聶樹斌不服,提起上訴。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改變了部分量刑,但依然作出了核准死刑的二審判決。兩天後,聶樹斌被執行死刑。

張煥枝不相信兒子會殺人。在她的印象裡,兒子“連一隻雞都不敢殺”。

誰在阻撓聶樹斌案的平反昭雪?

2、申冤

張煥枝開始四處奔走。在接受採訪時,她說,“去河北不管用,我就上北京。那時候我都不知道怎麼去北京,到什麼地方下車我都不懂……感覺就像在黑夜裡摸。”

很難想象這位母親如何撐過這21年。21年間,她的老伴兒曾經因為此案自殺未遂癱瘓在床,她也從一個農村婦女變成了熟悉法律的“鬥士”。

“她太不容易了。”媒體人馬雲龍這樣評價張煥枝。

馬是第一位報道聶樹斌案的記者。2005年3月15日,他和另外兩名記者在《河南商報》上發表了題為《一案兩兇 誰是真兇》的稿子,披露王書金是才是聶樹斌案的真兇。

報道一出,當天被全國上百家報紙登載。聶案也在一夜間,變成了全國性的大案要案,開始有更多的媒體、學者、律師也加入到奔走的行列。

即使不提“真兇”王書金,回頭來看,當時法院的判決也存在著諸多疑點:

比如,在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許多問題,並且判決採信的證據中只有聶樹斌的有罪供述是直接證據,現場勘查筆錄、屍體檢驗報告、物證及證人證言等均為間接證據,並不能證明被後人康某某的死亡事實與聶樹斌有關;

而諸如聶樹斌被抓後前5天的審訊筆錄,死者丈夫、最早發現並找到被害人衣服的死者工友兼同寢好友等證人證言的筆錄,以及聶樹斌工作的工廠車間的考勤表,要麼完全被搞丟,要麼明顯存在疑點。

聽起來就像是一幕荒誕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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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艱難

11年——聶樹斌案重審的漫長艱難,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也消解了許多人的耐心。

2005年,馬雲龍的報道出來後,現在的中紀委副書記、時任河北政法委書記的劉金國很快召開公檢法三家聯席會議,成立聶案專案組和王書金案專案組,要求“儘快完成調查,爭取一個月後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國媒體報告”。

耐尋味的的是,承諾一個月拿出結果的劉金國,一星期後被調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是誰把他調走的?”這成為聶案中的一個未解之謎。

張煥枝的申訴也遭遇了重重困境。比如,法院曾以聶家沒有判決書為由,拒絕啟動聶案的複查及再審,但同時,他們又拒絕向聶家提供判決書——張煥枝稱,當年兒子被槍斃,自己根本就沒有收到判決書;法院則稱,法院沒有義務補發判決書。

單這一項,一拖就是兩年。直到2007年,張煥枝才艱難地從被害人家屬手中拿到了當年的判決書。同年,這份材料贏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回函:“申訴材料函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處理,請與該院聯繫。 此復。”

“此復”不是正式的法律文書,卻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的態度。遺憾的是,聶案在河北高院的複查程序中卻一拖再拖。面對每月信訪的張煥枝,法官只能給一個十年不變的說法,“再等等”。

一邊是法院的持續靜默,一邊輿論的高頻關注。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代表委員提及聶樹斌案。河北省高院院長被記者逼問聶樹斌案,也成為一道固定風景線。

這讓我想起差不多一個世紀前,卡夫卡筆下的《在法的門前》:鄉下人想走進衛士把守的“法”的大門,衛士說,“我可是很厲害的。再說我還僅僅是最低一級的衛士哩,從一座廳堂到另一座廳堂,每一道門前面都站著一個衛士,而且一個比一個厲害……鄉下人沒料到會碰見這麼多困難;人家可是說法律之門人人都可以進,隨時都可以進啊……”

誰在阻撓聶樹斌案的平反昭雪?

4、轉機

真正的轉機出現在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把案件轉到山東,很難講是不是因為河北在此案中使用了太久的“拖字訣”。

最高法院稱,啟動複查的原因之一是應“河北高院的申請”。河北高院官方微博則稱,“本著對事實、法律和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差不多是為過去十年的複查作結。

“複查”是法院的一種內部審查工作,並沒有納入刑事訴訟程序。但這是“平反”的前提基礎。

在中國要平反一起刑事冤案,並不容易。一方面,中國刑事司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實行的是公、檢、法三家的“流水作業”線性模式,一旦要糾偏,往往會“牽一髮動全身”,涉及多家政法部門;另一方案,案件已經過去多年,除非真兇出現或被害人“死而復生”等迫不得已的因素,才會重啟平反的大門。

再退一步說,聶案發生的1994年,恰逢運動式的“嚴打”高潮,當時司法體系內,“疑罪從無”的理念還沒有像今天一樣成為共識,更多時候是“有罪推定”。

聶樹斌死時21歲,沉冤昭雪也用了21年。2年前,時隔18年後,曾經轟動的“呼格案”平反;當時被槍決的呼格,也是18歲。

呼格案中,趙志紅供述自己是真兇後,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兇手精斑樣本卻“莫名丟失”了;趙志紅被不公開審理時,10件命案中只被起訴了9件,缺席的那件,就是他主動招認的呼格案;甚至,如果不是連續的內參文章,趙甚至可能當時就被判處死刑,使案件進入更加死無對證的境地。

而在聶案中,王書金開庭時堅稱自己是真兇,控方卻堅持認為這與他無關;甚至,如果不是外界持續呼籲“刀下留人”,王書金也早就被執行死刑了。

現實諷刺般地相似。

誰在阻撓聶樹斌案的平反昭雪?

5、追責

宣判之後,包括馬雲龍在內的許多人,更為在意的是應當立即啟動追責程序。許多人在問,到底是誰在阻撓聶案昭雪?是落馬的河北“政法王”張越,還是周本順?無論如何,如俠客島兩年前寫過的那樣,“很明顯,有人意識到了錯判,卻遲遲不肯正視,甚至想繼續隱瞞。”

在呼格案的報道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個當年經辦此案的名字。但在聶案中,詭異地,這些名字卻始終模糊。也難怪很多人在問:遲來的正義還是不是正義?

從2012年2月22日起,法學教授徐昕,在1200多天裡堅持每天轉發為聶樹斌伸冤的微博。這條微博前後也被網友轉發了60多萬次。在他看來,“正義雖遲來,但仍為最高人民法院點贊。”

科幻小說《三體》裡有一個場景:父親帶著兒子經過了一片武鬥中死去的年輕人的墓地。兩個人有這樣一番對話:兒子問:他們是英雄嗎?父親說,不是。那他們是敵人嗎?也不是。

兒子繼續問:那他們是什麼?父親答,“是歷史”。

誰在阻撓聶樹斌案的平反昭雪?

6、道路

1994年,正是“嚴打”的時候。聶案平反,也讓人們想起那個斑駁陸離的改革初年。

但今天的判決指出,即使按照當年的標準——“強調辦案不要糾纏案件事實證據的細枝末節,而要卡死案件的基本事實和基本證據”,此案也足以判定為錯案。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冤錯案件歸結為當時的歷史條件。

冤假錯案為什麼容易發生?不少法學界專家認為,應當歸咎於以往“以偵查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實踐。在這種格局下,庭審過分依賴偵查卷宗筆錄等書面材料,庭審流於形式,使得刑事訴訟通過法庭審理發現事實真相和保障人權的價值大打折扣。

這些年,我們已經見過很多冤案。聶樹斌案、呼格案、趙作海案、佘祥林案、浙江張氏叔侄案、孫萬剛案……一起起冤案被複查,被平反,激發了社會對司法運作弊端的瞭解,有時甚至會給司法建設提供了改造動力和重構依據。個案貌似微不足道,但是正義的基石。

只不過,不是所有人都有一個叫張煥枝的母親為自己伸冤,也不是所有案件中都會有一個王書金出現。這些偶然性因素,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徹底破解的路徑,只能從制度上入手,真真切切地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只有這樣,才能打開從個案正義向制度正義邁進的通道。

畢竟,以生命為成本的進步太過巨大,聶樹斌們也只能偶然性伸冤。個案成全了碑林,卻沒有成就道路。

正如張煥枝今天說的那樣:“我等這個無罪判決等太久了。我很滿意這個結果,可我兒子再怎樣也回不來了,我很想他。”

文/蔡斐(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後)

編輯/公子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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