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再升級-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鶴霖 王家梁

□ 通訊員 金 晶

“此次審判讓我們深刻意識到,在梵淨山風景保護區電魚破壞了當地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眾的環境利益,以後一定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被告人代某某等4人一邊在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太平河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增殖放流點放流魚苗,一邊鄭重承諾。江口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均派員參加了當天的增殖放流活動,當地幹部群眾為這種注重生態修復的審判處理方式紛紛點贊。

作為設立全國首家環保法庭的省份,近年來,貴州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貴州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全力打造貴州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升級版,為奮力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韓德洋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以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為契機,貴州法院將在多元化、立體式、全方位保護生態環境基礎上,將全省綠水青山、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村落以及全省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產業生態系統納入人民法庭司法保護範疇,進一步打造貴州環保法庭優化設置升級版。”

全要素一體化保護

代某某等4人被梵淨山環境保護法庭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罪當庭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沒收作案工具,增殖放流價值兩萬元的魚苗,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義務巡河6個月。

江口縣人民法院院長楊政森介紹說,隨著8月4日梵淨山環境保護法庭的正式成立,江口法院在近年來積累的環境資源審判經驗基礎上,深入環境保護審判改革創新,將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和探索恢復性司法有機結合,打造梵淨山環境保護審判工作的“江口經驗”。

2007年,貴州設立全國首家環保法庭,率先探索環境資源審判,先後建成環境資源審判跨區域集中管轄模式,實現9箇中級法院環資審判機構全覆蓋,19個基層法院實行跨縣級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為主、跨地級行政區劃管轄為輔的管轄制度。

近日,貴州省委編辦批覆將基層人民法院的33個人民法庭設立為專業化規範化標準化的環境保護法庭,實現對重點產業生態系統、重點流域生態系統、重點區域生態系統的保護,持續擴大司法保護範圍的同時,實現生態環境全要素一體化保護。

環境改善經濟發展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貴州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審案件30370件,審結27271件。今年8月,貴州高院出臺《關於強化貴州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出全省法院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新目標新要求新任務。

記者瞭解到,為加大環境司法保護力度,貴州高院連續3年將環境資源審判納入黨組工作重點,在總結“紅楓湖經驗”基礎上,全力打造貴州環境司法保護的升級版。

貴州高院環資庭負責人李麗告訴記者,全省法院圍繞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部署,堅持保護與開發並重,將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助力脫貧攻堅、助推“六穩六保”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著力點,高質量服務保障綠色發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強化刑事審判制裁力度、民事審判保護力度、行政審判監督作用以及環境公益訴訟和損害賠償訴訟作用,充分保護國家利益、環境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有力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更好地維護了生態環境安全。

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前不久,雲貴川3省法院保護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協作座談會在貴州省仁懷市人民法院茅臺特殊環境保護法庭召開。這是繼簽訂《關於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環境資源審判跨省域司法協作機制的意見》後,3省4市法院召開的首次聯席會議,標誌著赤水河全流域環境資源審判跨省域司法協作機制正式啟動運行。

“全面構建赤水河流域各中級法院間的常態化協作工作機制,將進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整體水平,形成赤水河流域協同共治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盧颺在會上說,3省相關法院將進一步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為赤水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全面拓展跨省域聯動的同時,貴州法院還在構建多元治理格局、推進生態平衡修復和社會公眾參與、強化環境法治宣傳等方面下足功夫,不斷完善制度,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司法法治化保障水平。

放大生態司法效應

“宅基地、房子、錢都是我的,為何不能自主建房?”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料村黨支部書記李昌玉無奈地說,為勸說持這種觀念的村民,村幹部不知被多少村民記恨。

100多年前,麻料村就以精於銀飾製作聞名。近年來,村裡大量年輕人外出務工,“空心化”現象導致經濟發展缺乏活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難以落地,鄉土文明中蘊含的一些傳統價值觀念也被淡化。村民改造木屋,翻建磚瓦房,鋼筋水泥的強勢“入侵”給傳統村落風貌帶來衝擊,保護與開發、開發與民生之間的矛盾亟待調和。

“有了司法支撐,保護古建築和生態環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們才能以理服人。”李昌玉深有感觸地說,傳統村落的保護與發展,司法部門的加持和賦能必不可少。

困擾李昌玉已久的難題,因為一個工作站的成立迎刃而解。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徐錫南告訴記者,傳統村落保護法官工作站是生態環境保護向基層的進一步延伸。通過法官定期駐村調解村民糾紛,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村民的自我道德素質與自治管理能力,將破壞傳統村落的行為預防在萌芽狀態。

記者採訪發現,貴州很多環境保護精品案例中都有傳統村落的影子。貴州法院通過開展環境司法理論調研,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環境司法保護能力,放大了生態環境司法效應。

韓德洋說,面對環境資源保護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人民法院將擔負起更多的職責使命,為貴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促進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提供全面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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