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發佈樓市新政,#台州市區新購買住房3年內不得交易#

11月3日,台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實施之日起在臺州市區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3年後方可轉讓。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籤時間為準。市或相關區房產管理和不動產登記部門應當在交易合同備案和不動產權證書中標明房屋轉讓限制信息。自11月4日起施行。

轉自: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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