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共欠信用卡30萬,房子值65萬,銀行貸款30萬,要賣房還信用卡嗎?為什麼?

智商為0


個人建議,先統計一下你們夫妻雙方的收入多少錢?兩人一起的日常收入是否與信用卡、貸款支出成正比。信用卡貸款的支出佔你們收入的幾成?這是選擇一個處理方式需要了解的前提。

如果是佔比過高,每月兩人收入基本都用於還款了。那在賣房前,先問下是否有親戚朋友能幫忙借點錢,先應急處理下?房子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不僅僅是一種投資,也是一個家的象徵。如果有親朋好友的幫助。不妨試一試,保住這個房子,在以後的日子裡,多努力,多掙錢,把眼前的困難熬一熬。收入上來了,房子升值了,親戚朋友的賬還了,這才是努力過後最好的結局。如果沒有幫助,還款已嚴重影響到平時的生活,那不如把房子處理掉,輕裝上證,好好生活。

如果這些信用卡,貸款的支出在兩人的收入中佔比不高。只是因為有負債,感覺特別不好。那不妨制定一個信用卡還款計劃,準時還款就行。



武漢柯大俠


題記:信用卡的確是一個債務無底洞,如果有條件,一次性還清債務是比較好的選擇,但是對於賣房還信用卡,也許還需要慎重一點。

最近也看到個幾個類似的問題,因為信用卡高額負債,的確無力一時解決,想將名下的資產變現,一次性還清卡債,從債務的泥潭中走出來。

我使用信用卡多年,研究信用卡多年,也知道背上了信用卡卡債,就無異於陷入了債務的無底洞。要走出來是非常難的。而且我的很多粉絲朋友也向我諮詢過如何能夠快速解決卡債的問題。我都是無一例外的統一回復:一次性解決,永不再用。

但是對於變賣名下的資產特別是唯一房產用於還清信用卡債務,我覺得還需要慎重考慮。

1、資產變現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對於名下有資產的朋友,而且資產價值又足以一次性解決卡債。那麼我覺得變賣資產還信用卡的辦法是最有效的。但是這個資產也要有區分。實際上,如果債務人名下有多餘的資產,那麼根本不用考慮,直接賣了就是。但是如果是名下唯一的房產呢?

2、唯一的住房變現真的需要慎重

我為什麼說變賣自己名下唯一的住房需要慎重呢?因為這涉及到幾個問題。

1、購房政策需要清楚

因為現在大部分城市對於房市都有限購政策。很多人賣房後,因為政策問題,就很難再重新買回來。如果是名下唯一的住房,如果要長遠考慮在住房所在地城市工作定居的話,那麼我建議一定要慎重考慮。

2、賣房後真的是否還有能力買回去呢

很多人在賣房的時候都是豪言壯語,覺得只要解決了自己債務,未來肯定可以把房子買回來。其實這個想法不完全正確的。因為守住和重新買是兩個概念。一旦你踏出了這一步,思想意識都會發生變化。甚至會因為各種壓力產生惰性,可能未來不再有經濟能力買回來。同時房市市場隨時在變化,你今天賣出去的價格,到時候可以用這個價格買回來嗎?

3、是否到了真的需要賣房的地步

就像我每次遇到困難的時候,就喜歡用一句話來安慰自己“我覺得還可以救一下”。也正因為這個信念讓我解決了多生活工作遇到的問題。

所以應該好好分析一下,是否還有挽救的餘地,是否真的需要賣房了呢?真的不能為了保住房子在努力一下嗎。畢竟中國有句古語“安居樂業”。一旦沒了安居,怎麼能樂業呢。所以我覺得應該問問自己“是否可以再挽救一下”。

我給題主的建議

我根據題主目前的負債情況,給題主三個小建議:

1、夫妻二人在努力一下,我剛剛幫題主算了一下賬,如果卡片正常,那麼要養活這30萬的卡債,每月估計最多5000元。如果用一些方法的話,那麼可能需要的錢更少,估計就兩三千。就可以暫時為止卡片的運轉。

2、房子還有剩餘價值,是否可以採取融資的辦法,先去做一筆低息貸款,處理一部分卡債,然後將處理了的信用卡註銷。然後再滿滿還這個貸款。放心,只要題主徵信沒問題,獲得的貸款肯定比信用卡的利息低。但是要注意一定要在卡債還清之後註銷。否則很容易引起更大的債務災難。

3、如果卡片已經逾期不正常了,那麼題主就只能選擇賣房處理債務了。因為你名下有資產,也不能排除長期逾期後,銀行會起訴到法院,通過執行你名下的資產來償還卡債。

總之,信用卡債務一旦背上,很容易陷入一個無底洞,所以如果有機會,最好一次性還清債務,永不再使用。但是對於名下唯一的住房,我到建議題主慎重考慮,看看是否能夠採取其他辦法緩衝一下。當然如果情況已經很嚴重,就不要考慮太多,快刀斬亂麻,早點處理,早點上岸。


MR瑞


沒現金還信用卡,房子就是會被凍結,最後會被拍賣來嘗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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