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徵地拆遷當中,你需要重點了解這幾個文件!一定要注意!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經開始正式實施,相信很多人都對其中新修訂的內容有了一個很明確的認識。在楊律師在以往辦案過程中,經常會聽到被徵收人抱怨徵收方,在徵地時都沒有下發任何文件,就直接實施強拆,很是讓人措不及防,外加無計可施。並且還有些當事人也曾稱,就算是徵收方給了文件,自己也不知道哪些才是重點。今天,楊律師就結合這些問題來給大家劃下徵地過程中的五個重要文件!

2020年,徵地拆遷當中,你需要重點了解這幾個文件!一定要注意!

一、徵詢意見表

在徵地報批前,當地相關部門需要向廣大農民徵詢意見,以此確認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一項。因為我國有明文規定了老百姓在徵地拆遷活動中的享有知情權,而知情權是保障其他權利能夠得以行使的基礎所在,因此,簽署徵詢意見表代表著農民擁有這些權利,它將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

二、徵收土地公告

《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3條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徵收土地公告,即由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徵地批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戶進行公告,將徵地面積和給予農民的集體補償告知農戶。

徵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

3.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因此,被徵收人在徵收過程中發現該公告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申請提出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2020年,徵地拆遷當中,你需要重點了解這幾個文件!一定要注意!

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是由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在徵地公告下發之日起45日內,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

根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八條規定,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四、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後,被徵收人要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是在6個月提起訴訟將該文書撤銷。如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市、縣級人民政府會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20年,徵地拆遷當中,你需要重點了解這幾個文件!一定要注意!

五、評估報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其作出解釋和說明。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

以上便是徵地過程中較為重要的五個文件,這次你清楚了吧!最後,楊律師提醒,若是在徵地過程中,你有任何法律問題都應及時的求助於專業拆遷律師,避免因拖而導致喪失自己的合法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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