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發佈」借了別人350萬,利息168萬,盤州法院判了

「盤州發佈」借了別人350萬,利息168萬,盤州法院判了
「盤州發佈」借了別人350萬,利息168萬,盤州法院判了

(包彥齡 敖盛良 報道)4月23日,盤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調解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及時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

「盤州發佈」借了別人350萬,利息168萬,盤州法院判了

2018年3月14日,被告貴州某煤礦因經營需要,向原告繆某某借款150萬元,雙方約定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借款期限5個月,被告向原告出具書面借款借據。2018年3月21日,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200萬元,約定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借款期限5個月,被告再次向原告出具書面借款借據一份。兩次借款期限屆滿後,被告均未償還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本息無果,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後,與雙方當事人積極進行了溝通,認真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考慮到本案事實較為清楚,且雙方當時人均有調解意向,開庭當日,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耐心釋法明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告於2020年5月10日前償還原告借款本金350萬元,於2020年6月10日前支付借款利息168萬元。

通過調解,及時化解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實現了案件的快審快結,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體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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