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人在婚前因為房子寫誰的名字而吵架,甚至是分手,但對於渣男、渣女和痴男、信女而言似乎這根本就不是問題!
因為只要保留好所有購房資金來源(轉賬、支付)憑證(原件或電子複印件),寫誰的名子這個房子都很可能屬於出資(錢)方自己或共有,非出資(錢)的一方是沒有可能獨佔房產的。
渣男、渣女一般都懂所以不會在這件事情上糾結,痴男、信女可能不懂,所以更不會因此吵架!
那到底什麼情況下房子歸誰呢?下面用一張圖解惑!
大家發現“或共有”這個詞出現的頻率還是很多的,什麼時候“或共有”什麼情況下“不共有”呢?主要看幾個方面:
首先是文章前面提到的“購房資金來源(轉賬、支付)憑證”是否完整、真實、有效!
其次是這部分購房資金來源在婚後生活中是否以家庭負債形式出現!
最後就是婚前是否有除“購房資金來源(轉賬、支付)憑證”以外的相關約定或協議,比如該“購房資金”是作為本次婚姻的約定條件之一(有人證、物證,並真實、有效即可)!
所以,不管房產最終寫誰的名字!如果大家能保持一顆平常心、善良心、糊塗心,它永遠不會成為一個讓無數情感、家庭破裂的原因!
佛曰:因果循環,善惡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