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探索涉案未成年人“臨界預防” 助“邊緣未成年人”遠離犯罪

“作為小雨的父母,發生這樣的事情,你們的監護和管教是存在疏忽和不力的地方的,今天請你們過來主要就是探討一下對她的監護教育中,有哪些可以改進的地方,防止類似甚至更嚴重的情況再次發生。”9月23日,夷陵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內,一場親職教育工作正在開展。

被談話的兩人是一對夫妻。今年8月,兩人17歲的女兒小雨(化名)在與男友張某同住酒店時,陪同販賣毒品的張某取貨送貨。公安機關隨即以張某涉嫌販賣毒品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考慮到小雨作為其女朋友僅陪同前往,未對張某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起到實質性的幫助作用,且系未成年人,遂對小雨予以了口頭警告教育。

為了使小雨能夠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和危險性,及時矯正自身行為偏差,避免涉足更為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該院未檢檢察官決定開展臨界預防工作,對小雨進行法律訓誡,並對其父母開展親職教育工作。

“我挺後悔的,以後不能別人說什麼就去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情一定不能碰,只要是不敢跟媽媽說的事情,都不要去做。”談話過程中,未檢檢察官結合案例,對小雨涉及案件的罪名、共同犯罪的法律規定,交友、戀愛和服從父母監護教育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講解和分析,讓其對自己的行為有更深刻的認識和判斷。面對檢察官真誠的溝通,小雨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會聽從父母的監督和管理。

9月23日一早,小雨的父母也來到該院,在親職教育中與檢察官就小雨的教育問題進行了探討。“孩子現在在外面讀書,一個月回來一次,平時溝通的確挺少。”小雨父母坦言,對孩子的交友的確存在疏忽的現象,聞到孩子身上有煙味,詢問無果後也沒放在心上。檢察官表示,孩子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會出現不同的問題,且隨著時代的變化,面臨的新問題也層出不窮,一定要不斷學習和使用多種教育方式,加強與孩子的溝通,瞭解孩子不同階段的情況,才能實現有效管教,做合格的父母。隨後,檢察官從強化日常監管教育、加強情感溝通交流、提升父母管教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議,要求小雨的父母有效履行監護責任。

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不乏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未成年人具有嚴重不良行為且有涉罪風險的現象,如何處理類似情況,更好保護和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該院未檢“向日葵工作室”將繼續積極探索建立罪錯未成年人臨界教育和家庭教育制度,讓更多未成年人向陽而生、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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