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幾年能夠轉註冊,關於二級建造師註冊的規則
建造師註冊必須滿一年才能轉註,也就是隻要在一家公司註冊滿一年了就可以轉註。只要你願意,並且你註冊的公司同意,每滿一年就可以換一家公司。
(一)二級建造師註冊權限: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
(2)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頒發轄區內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並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註冊管理機構備案。
(3)申請註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二)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
(1)二級建造師三年一註冊,初始註冊是指第一次註冊,轉註是指單位變更後,將原註冊單位變更為新的註冊單位。
(2)二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後證書三年一審核,每次審核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不參加繼續教育者年審不通過) 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3)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註冊。延續註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註冊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
2.原註冊證書;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4.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特別注意:
二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後證書三年一審核,每次審核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不參加繼續教育者年審不通過) 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在每一個註冊有效期內二級建造師必須達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方可申請延續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