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八年,罰金十萬元!興國宣判一起涉婚姻詐騙案

有期徒刑八年,罰金十萬元!興國宣判一起涉婚姻詐騙案
有期徒刑八年,罰金十萬元!興國宣判一起涉婚姻詐騙案

以結婚名義實施詐騙,真相敗露後身陷圇圄。近日,由興國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尹某詐騙一案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一審判處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

經審理查明: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尹某與李某逐漸熟悉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期間,尹某因沉迷於網絡賭博輸了錢想翻本,為籌賭資,尹某利用被害人李某想與其結婚的心理,謊稱會與李某結婚,先後編造要歸還借高利貸的錢、開設彩票店、投資扶貧項目等理由,騙取李某共計人民幣66.4144萬元,用於網絡賭博。2019年11月,尹某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尹某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情節,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法庭確認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尹某詐騙罪名成立,並根據尹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綜合評判,採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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