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論—關於刑訴主觀題的答題要點 | 2020法考

最近幾年,刑訴法成為很多考生的痛點,究其原因,主要是刑訴法主觀題篇幅很長,考點零碎,考生答題不全面,很容易丟分。

今天,萬國君給大家說說做刑訴主觀題時有哪些好的方法。


方法論—關於刑訴主觀題的答題要點 | 2020法考


當我們做刑訴主觀題時,要經歷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看到題目時頭腦空白,不知道該幹什麼;


第二個階段,看到題目時能夠判斷對錯,但是說不出理由;


第三個階段,既能夠判斷對錯,還能夠說出理由,但是說理部分繁瑣冗長;


第四個階段,既能夠判斷對錯,還能夠說明理由,並且說理部分語言精練,緊扣知識點。


想要練成第四個階段,必須要掌握正確的方法。相信現在很多同學還處在一看題目就懵的狀態,怎麼辦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刑訴法要考什麼,主要有三種問題:

1、綜合類問題,這類問題一般結合證據的分析,要求答出證據存在的問題,證明責任,證明標準。

2、程序類問題,這類問題就是答大前提程序規則,注意完整性,不要遺漏知識點,想的時候注意程序的完整性(啟動—審查—證明—處理決定—救濟)。

3、糾錯類問題,找出錯誤之處,並改正。

接下來我們來說說這三類問題的特性與應對方法。


綜合類問題

案情對犯罪過程,偵查過程有描述,然後列舉各類證據,部分證據有問題,如刑訊逼供,不符合辨認規則等,然後問你法院怎麼處理,或分析本案件,或結合證明責任談一談是否能做出有罪判決。

此類問題是刑訴較難的問題,考生往往無從下手,但這類問題其實很簡單,按照如下步驟答題即可。

(1)對有問題的證據進行分析和評價

①點評證據:……證據,有……不合法之處。

②闡述大前提規則:按照……證據規則/不具備是證據的三性(客觀真實、合法、關聯)/達到……非法證據排除的標準/不能補正或合理解釋,應當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③對該證據的結論,可以列舉完有問題的證據最後寫(不用重複寫):上述證據應當予以排除,不能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2)對沒問題的證據進行列舉和評價

①點評可以補正的證據:……證據,有……不合法之處,但通過補正/合理解釋後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如果無法補正/合理解釋,應當予以排除。

②沒問題的證據:剩下合法的證據有……

③對剩下證據的結論:這些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無法達到刑訴的證明標準。

(3)寫刑訴的證明責任和證明標準

刑訴中的證明責任是由控方(公訴人/自訴人)承擔,被告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明責任,需要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具體而言:

①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②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③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4)寫法院的處理

一審(一般考的案例肯定都是無法到達證明標準的):

法院排除非法證據後,現有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無法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故應當對XXX犯罪嫌疑人做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同時,法院需要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審查、調查結論,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寫明,並說明理由。


程序規則類問題

這類問題考得一般不會偏,強調程序的規則的完整性,很多考生只記得部分,幾個小點,寫不全。但本身難度不大,建議考生把重點的程序記一下,儘量寫全。

然後熟悉重點知識點和程序的法條位置,如果說沒有寫全就把法條數字加上,這個法條數字涵蓋了這規則,就不會丟分。

寫完整大前提後,還要對照下案情分析,說明結論,這部分不是很難,只要對照了就可以給分,主要難在大前提寫不完整,程序不熟,結論判斷錯,所以要把重點的程序好好記一下,這部分都是重點的程序,只是有可能會跨好幾個法條,難度在要求你寫完整,不要遺漏。


糾錯類問題

此類問題找出錯誤之處就得一半的分,糾正或者說明錯的理由得剩下一半的分,找多了不會扣分,所以拿不準的默認為錯,至少得一半的分。不要忘記糾正錯誤,就是“應當如何處理”寫清楚,寫完整。

這類問題還要注意遺漏的程序,如應當告知有權會見,程序中沒有告知也屬於錯誤,要找出糾正,但這類錯一般都是常規考點(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律師權利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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