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

自4月3日起,長春市司法局對全市經司法行政機關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執業資格及其執業行為進行嚴格清理整頓。


市司法局成立了司法鑑定行業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長春市司法局關於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實施方案》,設立了兩個核查小組對所屬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全面核查。

長春市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

從4月17日開始,局核查組按照司法部“雙嚴十二條”及此次清理整頓工作重點對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執業資格、執業行為及鑑定質量開展審查,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清單,能夠立即整改的要求機構和從業人員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在規定限期內仍不能達標的,將報請省司法廳予以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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