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師、護士、律師 今年高校畢業生可“先上崗、再考證”

當教師、護士、律師 今年高校畢業生可“先上崗、再考證”

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每年舉辦多場招聘會,為企業和求職者搭建平臺。南都記者 吳進 攝

南都訊 2020年受突發疫情影響,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推遲或取消,一些高校畢業生不能及時拿到相關資格證書,其求職就業也受到影響。

近日,人社部等7部門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從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護士、律師等職業,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據介紹,這一舉措是為了在當前形勢下,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因此適用對象主要為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從事教師、護士、律師等職業可“先上崗”

據《通知》,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以及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准入類職業資格,均適用這一政策。

例如,對於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通知》明確,高校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

對護士等5項准入類職業資格,《通知》明確,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

“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通知》強調。

對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

據介紹,《通知》主要適用於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試用期內未取得職業資格應依法解聘

當教師、護士、律師 今年高校畢業生可“先上崗、再考證”

2019年6月18日,廣州市工貿技師學院舉行2019年“投身灣區,逐夢起航”大型校園專場招聘會。南都資料圖片

《通知》要求,高校畢業生如果通過招聘,且可以“先上崗”的,事業單位在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而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為有效防範執業風險,《通知》要求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

例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先上崗的,不宜獨立承擔一門課的講授任務或幼兒園帶班任務。

尚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護理、助產專業高校畢業生先上崗的,先從事醫療護理員工作,但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護理活動。

尚未取得執業獸醫資格的獸醫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先上崗的,不得獨立從事動物診療活動、開具獸藥處方。

《通知》強調,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是當前形勢下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舉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好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各項待遇保障,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納入技能培訓補貼範圍,按照規定為其計算工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通知》要求。

南都記者 胡明山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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