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寧法院 | 辦案細觀察 五年欠款終結清

近日,肅寧法院法官李京華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最終通過她細心調解,借款回到了原告的手中。

此案標的額為5000元,但這5000元的借款卻歷時近五年未償還,在這五年時間裡,原告先後找過“幫大哥”、親戚朋友、村調解委員會等,調解均未果,無奈只好訴至肅寧縣人民法院。

李京華通過與被告面對面溝通,瞭解到被告系原告的外甥,因為家庭承包地確權雙方之間有了隔閡,被告稱已將欠款全部償還。在溝通過程中,李京華敏銳地察覺被告的說辭前後矛盾,存在說謊的嫌疑,他對被告進行耐心開導,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並告誡被告,如果確實欠錢就要及時清償,以免情財兩失。

最終在李京華的勸導下被告同意償還欠款,將現金送到法庭並當場交到了原告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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