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鵂鶹面哥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關於您的問題,商鋪的年限是多久?
一般情況下,商鋪的年限是四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那麼要是到期了怎麼辦呢?
根據國家現在對商鋪土地使用權的規定,商鋪土地使用權年限40年或服務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後自動續約。也就是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樣的話你的商鋪又可以繼續使用啦,除非拆遷。
以上,謝謝!
阿西吧塞木塞
商鋪,住宅,公寓是三種性質的房子,住宅產權70年,公寓40年,商鋪40、50年。
商鋪門面就是40年的產權,用水用電都是商用的,而住宅用水用電是民用的,兩者相差兩倍。
若是產權到期的情況下,住宅到期,交一個土地出讓金就行了,商鋪的情況一樣,也是交一個土地出讓,因為土地是國家的土地,上面的商鋪是個人的,使用年限到期了,那就是自動續約。
周口張大姐
商鋪產權的時間問題是許多商鋪投資者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商鋪的產權有效期是40年,那麼時間期限滿了以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有可能需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比如一般商業地產商鋪產權是40年,40年後再交契稅等一些稅,這個商鋪可以繼續持有。也就是說,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可能能夠在繼續擁有土地使用權。
擁有產權意味著對商鋪有絕對的控制權,三證辦下來以後,可以自由買賣,商鋪以後升值,租金上漲都是盈利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