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滋餚潮陽裡:宣傳的LOFT公寓,竟是1層23戶只有1個廁所的辦公房

來源 | 都市現場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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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套商品房都有自己的土地用途:像普通住宅,房產證上的土地用途就是住宅;公寓,一般是商住;而寫字樓或者商鋪,就是商業或者商務。商品房在開工建設前,就已經確定好了用途,一般情況下不得更改用途。可是,南昌市綠滋餚潮陽裡樓盤的很多業主打電話向《都市現場》反映,最近他們買的公寓開始交房了,但他們還搞不清楚,自己的公寓到底能不能住人。

綠滋餚潮陽裡:宣傳的LOFT公寓,竟是1層23戶只有1個廁所的辦公房

綠滋餚潮陽裡樓盤位於西湖區。據業主介紹,從8月份開始,他們陸陸續續來到了樓盤收房。可是他們發現,交付的房子和當初宣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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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楊女士說,她是8月28號收的房。當時綠滋餚的管理人員和物業管理人員一起來到樓上驗房時,她發現房子裡沒有衛生間。對方表示,他們是按圖施工,都是這樣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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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業主注意到,在除了4樓之外的其他層樓的18號房附近,都有一個公共廁所,廁所算入了公攤面積。可是,有18號房的業主就說了,他們已經花錢把這個廁所買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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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楊女士表示,每一層有23戶,需要公用一個衛生間,既然都是一樣的結構,但開發商把公用的衛生間賣給了18號房,她們就不能使用了。對此,楊女士認為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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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賣房的時候說每個公寓內都會有一個廁所,交付的時候卻變成了一層23戶公用一個廁所,而且這個廁所還賣給了一個業主,每一層其他22戶面臨著沒有廁所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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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些業主找到開發商時, 對方表示,在合同的倒數第二頁,有一個條款:所有業主都同意把公廁交由特定的單個業主使用。也就是說,合同裡已經約定了同一樓層其他的業主無法使用這唯一的一個廁所。不過,這些業主表示,當時樓盤的置業顧問一直在催著簽字,他們沒有機會看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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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滋餚潮陽裡”業主劉先生:我們知道這個條款的話,是肯定不會買這個房子的,因為我們不可能花自己的錢幫別人買廁所。

懷疑合同有貓膩的業主們,又仔仔細細把合同再看了一遍。結果發現,上面寫的房子的土地用途是商業、商務用地,而不是公寓常見的“商住用地”。也就是說,業主們自以為買了個公寓,可實際上,他們買的房子不能住人,只能用於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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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些業主拿出了當時樓盤的宣傳資料,上面明確標註是LOFT公寓,催交房通知書上寫的也是公寓樓。可現在交房的時候,他們發現備案說明書裡只說明瞭是辦公,不能居住的,這讓不少業主感覺自己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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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房子規劃用途只能辦公 但業主“可以住人”

在南昌,商住的公寓可以住人,可以落戶,具有就近入學資格。而辦公用的辦公樓只能做辦公室,兩者通常有數千元的差價。如果把辦公房自行裝修,改成可以住人的公寓,屬於違規變更規劃用途,會被城管執法人員強制拆除。那綠滋餚潮陽裡的這些房子,到底是宣傳時的公寓,還是合同上的辦公房呢?

綠滋餚潮陽裡:宣傳的LOFT公寓,竟是1層23戶只有1個廁所的辦公房

記者和業主一塊來到了綠滋餚潮陽裡樓盤的交房中心,交房負責人塗先生接待了記者和業主一行人。他表示,交付的這些房子確實屬於辦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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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樓盤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房子的規劃用途是辦公,但是交付之後,業主可以自行在裡面建廁所並裝修成可以住人的公寓。

"綠滋餚"稱正在辦手續 讓辦公房也能裝修住人?

不過,部分業主表示,有業主曾經試圖把房子裝修成可以住人的公寓,被城管強制拆除。對此,“綠滋餚潮陽裡”交房負責人塗先生表示,如果被拆掉了,他們會負責。並且他們有辦法在不更改規劃用途的情況下,讓業主可以裝修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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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羊頭賣狗肉” 怎敢如此欺騙消費者?

辦公房和公寓房,這是從土地性質到規劃用途都截然不同的兩類商品房。可是,綠滋餚潮陽裡的開發商,在明知道自己建的是辦公房的情況下,還要宣傳是可以住人的公寓樓,這擺明了是在欺騙消費者。不僅如此,開發商還聲稱可以在不更改規劃用途的情況下,讓業主可以裝修入住。大家也很好奇,開發商是否真的能做到這一點。城管執法部門會允許?如果事實證明不行,那隻會是對業主的又一次欺騙。對於此事,都市現場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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