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答應孩子改姓,後反悔稱是丈夫改跟孩子姓,終被判賠十萬

孩子的姓氏到底應該跟父親還是母親?長久以來由於我們是父系社會,都是跟父親的姓,這個事情似乎沒有辯論的需要。

這些年我們的思想開放了很多,講究男女平等,同時年輕人結婚一般都不會和雙方的父母同住,儼然是一個獨立的主體。

一部分人讓小孩跟隨母姓,在社會上也見怪不怪,只要夫妻雙方願意這些都不是問題。

法律規定孩子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一般在孩子出生辦理出生證的時候,起好名字跟父母姓都可以。


離婚時答應孩子改姓,後反悔稱是丈夫改跟孩子姓,終被判賠十萬


有時候對於孩子的姓氏選擇夫妻雙方會鬧上法庭,這幾天就有一對夫妻爭奪孩子的姓氏火遍全網。

這對夫妻男士姓周,女士姓丁,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他們選擇讓孩子跟媽媽姓丁,但今年夫妻雙方發生矛盾準備離婚。

這其中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撫養問題,還有孩子的姓氏都有了很大的爭議,最終鬧上法庭。

法庭調解的結果是孩子歸父親撫養,同時孩子的姓由跟媽媽姓丁改為跟爸爸姓周,孩子媽媽丁女士也不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這個結果雙方都同意,實際上也是很合理的分手方式,孩子以後一直有爸爸扶搖跟爸爸姓再合理不過了,孩子以後在學校裡面也不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離婚時答應孩子改姓,後反悔稱是丈夫改跟孩子姓,終被判賠十萬


但是幾個月以後周先生又把丁女士告上法庭,什麼原因呢?就是在更改孩子姓氏的時候丁女士不配合。

這一點就有些讓人想不明白了,既然已經同意這個方案,就應該積極配合,至少為了孩子不難堪,也為以後和孩子見面方便,不應該製造新問題出來。

這次法院支持了周先生的要求,既然你不配合更改孩子的姓,那就賠償十萬塊錢。

在這次法庭答辯過程中,孩子媽媽跟女士有一個非常讓人惱火的理由,他竟然稱上次調解同意更改姓氏的是周先生自己,而不是更改孩子的姓氏。

聽到這樣的詭辯是誰能夠接受?難道要周先生跟孩子姓繼而跟你姓丁嗎?你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還要求人家父子倆都跟你姓?


離婚時答應孩子改姓,後反悔稱是丈夫改跟孩子姓,終被判賠十萬


這種情況下,法院判決他賠十萬塊錢違約金非常合理,而且孩子的姓氏一定會改過來。

經此一鬧,之前還因夫妻情分也為了孩子健康成長,也許你還能時而見見孩子,現在恐怕以後見孩子都難了。

這幾年因孩子跟誰姓夫妻鬧矛盾的其實不少,大都是之前沒有商議好,有的是丈夫逞一時之快答應隨母姓,但孩子出生上戶口的時候突然變臉,讓夫妻之間的信任蕩然無存。

也有一些女士認為自己的實力強於老公,似乎有些小瞧老公,便要求孩子跟自己姓,如此之類的問題慢慢變為家庭主要矛盾。

傳尊接代已經不是現在年輕人所考慮的主要問題,無論孩子跟母姓還是父姓都是自己的孩子,互相體諒日子才能長久,但若是故意要噁心一下對方,就像上面這兩口子一樣,那就走法律程序,相信法律一定會打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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