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營貸”,然後去炒房?

據《新京報》報道,4月20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向轄內各商業銀行下發緊急自查通知,要求各銀行針對今年以來新發放的房抵經營貸(含借款人為企業或個人)情況立即開展自查。有房地產界人士分析稱,這次排查是因為一些投機者利用了疫情期間的“貼息政策”,即用手上的房屋抵押申請低息貸款,然後將資金用來購房。

疫情之下,不少中小企業受到較大沖擊,為了救助受困於疫情的實體經濟,央行已推出至少千億級的優惠利率貸款,加上財政部明確按實際貸款利率再給予一半的貼息政策,企業實際融資成本大幅減少。但一些投機者卻嗅到有利可圖,利用疫情期間的“貼息政策”,用手上的房屋抵押申請低息貸款,將資金再用來購房。

本是救助實體經濟的“貼息政策”,卻成了炒房客的“菜”,令人氣憤、心疼。這一幕足夠弔詭,救助實體經濟的政策,反倒可能傷害實體經濟。本來是一把“好牌”,卻正在被一些人往爛裡打。

這種現象最近在不少地方都有所呈現。“千萬豪宅秒光”“百萬喝茶費”“500萬元以下的房子基本賣沒了”……這些新聞的背後多是一些炒房客在推波助瀾,而因疫情出臺的一系列幫助小微企業紓困措施,則給了投機者加槓桿的機會。

中央一再強調“房住不炒”原則,但在一些地方投機炒房的現象仍然較為嚴重。對此,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堅持樓市調控政策不動搖、不鬆勁;另一方面,發展經濟要擺脫“房地產依賴症”,真心實意擁抱實體經濟。比如在房價高企的一線城市,高房價讓一些企業與年輕人不堪重負,這從長遠看,對地方發展實體經濟、築牢經濟基礎沒有益處。

另外,各項政策的出臺,也要充分考慮到方方面面,避免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變形走樣”的可能性,甚至由有利於公共利益的“公策”變成滿足個別人利益的“私策”。出臺各項政策,要能加強執行力度,也要避免在執行過程中跑偏,讓政策利好能夠真正落入百姓、企業的口袋,最大程度發揮出正向作用。(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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