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費”的沉重代價

“感謝費”的沉重代價

調查組深入群眾走訪核實

  “迓駕鎮林業環保站原站長代應斌在實施鞏固退耕還林項目時,違規收取石頭村群眾測量費0.2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編造虛假材料,為該鎮龍里村麻某某套取萬壽菊種植項目補助款30萬元,分3次收受好處費共3萬元。2018年3月,代應斌被給予撤職處分,降低一個崗位等級。”

  日前,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典型案例,代應斌因違規收取群眾退耕還林測量費及禮品禮金也在通報之列。

  2018年1月,縣紀委監委收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代應斌在負責鞏固退耕還林面積測算工作中違規收取測量費。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深入群眾開展走訪核實,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我家退耕還林面積共210畝,代站長來幫忙測量後,要我按每畝10元的標準支付測量費2100元。我覺得太貴了,便問他可不可以打個折。最後,代站長收了我2000元。”群眾劉某某回憶,由於對“市場”不瞭解,當時為了能少付點測量費,好一番“唇槍舌戰”,代應斌才答應“優惠”他100元。

  隨著調查的深入,代應斌的其他違紀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調查組亮出其為他人套取扶貧項目款獲取好處費的鐵證後,代應斌如實交代了違紀違法事實。

  原來,迓駕鎮龍里村種植戶麻某某為在種植項目補助方面得到“關照”,找到該項目經辦人代應斌,並於2015年春節和2016年春節,以拜年名義向代應斌“進貢”菸酒,送去現金共計2萬元,欲從其手中撈“一杯羹”。

  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2016年,麻某某申請萬壽菊種植項目補助資金。代應斌在明知麻某某實施的600畝萬壽菊項目根本不符合種植項目申報補助條件的情況下,違規為其編造虛假資料上報,讓麻某某順利套取項目補助款30萬元。事後,麻某某又向代應斌送去菸酒及“感謝費”1萬元。

  “當時,我總感覺自己給別人提供了幫助,帶來了利益,收點‘感謝費’也是理所應當的。是我沒有守好廉潔底線,沒有把好權力關口,沒有拒絕金錢誘惑,最終愧對組織、群眾和家人......希望組織能從輕處理,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代應斌後悔莫及,寫下了深刻的檢討書。

  2017年6月,縣檢察院對代應斌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案發後,代應斌能深刻認識錯誤,積極配合組織調查。2017年11月,代應斌退繳違紀款3.2萬元。2018年1月,縣檢察院認定代應斌犯受賄罪,並對代應斌作出不起訴決定。2018年3月,代應斌被給予撤職處分、降低一個崗位等級。(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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