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工程合同,兩年後施工原材料漲價了怎麼辦?

用戶7848243987040


工程造價費用中有一塊漲價預備費,不過這個金額與是甲方工程總投資裡的一塊,工程合同簽署時應約定漲價幅度超過一定限額後的處理方式。

這個問題主要看合同裡面是怎麼約定的,既然是固定價合同,合同約定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約定:市場價格超過5%或多少就按規定調差;一種是約定:無論任何情況,價格都不允許調整。

一般來說沒什麼可討論的,可以按要求進行調整,價公式按合同或參考《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2017》或《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2013》中的規定,裡面說的很清楚的。


披頭士


你好!我既是一級建造師同時也是律師,因此回答你的提問。1.首先,要想調整合同價格,得先看合同中是否有關於合同調價的條款。一般來說,出現符合合同調價的條款情形,是可以依據合同或者參照其他規範性文件進行調整。2.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固定總價,沒有調價條款的,則一般不能調整。這會被認為屬於有經驗的承包商自願承擔的風險。3.當然,凡事都不是絕對的,有另一種情況,如果出現了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時,即使未約定,合同價格也是可以主張調整的,我簡單舉個例子,假設工程的鋼材全是且只能進口的,之前價格都很穩定,突然中美貿易戰爆發,價格一下漲了10倍,此時就可以主張情勢變更了,當然,這個認定的標準是比較高的。4.合同是以雙方合意作為基礎的,如果雙方又重新達成調價合意,那也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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