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支付寶、微信,三種支付方式你選哪一個?說明理由好嗎?

音悅娛情


預計未來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將一統支付市場。

目前的移動支付市場被支付寶、微信平分,但央行數字貨幣發行之後,這種局面有望被打破。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有一個優勢是微信、支付寶所不能相比的。微信支付寶的支付必須要以銀行為載體,多數時候需要通過銀行中轉,包括轉賬也是如此,需要銀行輔助。但是央行的數字貨幣,它本身就直接可以作為貨幣使用,是法律承認的法幣,具有國家背書的信用效力,可以直接作為貨幣使用,轉賬和支付時不需要銀行作為中介,也不需要通過銀行結算,甚至在沒有網絡的地方,兩個賬戶也可以互相轉賬。

此外,央行數字貨幣還有一個特點,商店超市可以拒絕支付寶微信支付,但是不能拒絕數字貨幣支付,因為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法律認可的一種貨幣形式。

可以說,數字貨幣相比支付寶微信來說,支付更便捷,技術更加先進,費用更低。一旦數字貨幣開始普及,將會極大威脅支付寶微信的市場,但是會讓整個社會的支付效率更高。未來,人們不再需要那麼多的銀行卡賬戶,每個人只需要安裝一個和身份捆綁的數字貨幣錢包,包括你的工資、各種收入都可以直接轉入這個賬戶裡,然後你在各種場合可以使用這個賬戶支付。支付信息不再經過銀行中轉,可以說支付效率會更高。

數字貨幣的使用,對中國來說具有重大的意義,中國又一次在貨幣發行制度上走在了世界前列。如此一來,國家將更加容易的評估市場資金情況,評估每年需要增發的錢幣數量,甚至可以通過支付大數據分析經濟運行情況並給出建議,增發貨幣只需要在後臺修改,無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印製。

預測十年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一統支付市場,支付寶微信退出移動支付業務,但支付寶微信可以在首頁為央行數字貨幣留一個小程序藉口。


七木財經


先得搞清楚“數字貨幣”是什麼?

這裡說的數字貨幣,是指央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電子版,英文名字: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簡稱DC/EP。

1在使用場景上,央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使用時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

在一定程度上,你可以和目前的紙質貨幣對應,稱其為電子貨幣。當然,官方叫作數字貨幣。

2在定位上,DC/EP是M0替代,而不是M1、M2。

具體來說:

M0:一般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

M1 :一般包括 M0 + 各單位的活期存款

M2:包括 M1 + 居民儲蓄存款 + 單位定期存款 + 單位其他存款 + 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

3 數字貨幣是發幣,這點地位和紙質貨幣是一樣的。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舉個生活中的例子,比如將來你去購物,如果商家拒絕收你的紙幣或者數字貨幣,實際上是違法的。但是如果商家拒絕你採用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寶支付,商家反而是沒違法的。

搞清楚了數字貨幣,我們再來談,數字貨幣對支付寶後者微信衝擊大嗎,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呢?

答案是衝擊不大,因為數字貨幣和支付寶支付、微信支付有本質區別。

相同的地方:在使用體驗上,雖然央行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的使用方式相似,都需要手機或者支付載體。

最大的區別: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實際上跟使用現金一樣(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而支付寶、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個人銀行卡里的餘額等(可能有網友說自己用的是支付寶或者微信裡面的餘額,支付寶裡面的餘額實際上也是從銀行卡里面轉存過去的,不是自己轉存的就是別人轉存的,都可以追溯的)。

以及,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必須實名支付。

而且也不用擔心數字貨幣會帶來通脹。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假如現在市場流通的紙幣是100000元(10萬元),央行此時發行10000元數字貨幣就需要回收掉流通市場的10000元紙幣,是此消彼長的關係。此時流通的就是9萬紙幣+1萬電子貨幣,總額還是10萬。

對於普通人來講,實際上多了可支付方式的選擇,以前可以採用紙幣支付、也可以刷銀行卡(含信用卡)、或者支付寶、微信支付;以後還可以直接數字貨幣支付。只有常用哪一種,完全在於自己的選擇。

說了那麼多,簡而言之就是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衝擊不大,但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

講到這裡,有網友又會好奇了,為什麼要推行數字貨幣呢?是不是多此一舉呢?

當然不是,推行數字貨幣肯定是有原因的。

1 順應時代和潮流的發展,移動支付越來越普遍,現金的使用頻率大大降低。

2可以匿名支付的優點,能夠滿足公眾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

3長遠來看,數字貨幣會和紙幣協同,共同作為發幣。更加便於追溯。

你覺得呢?


多少說


選擇題那是“小孩子”才會做的玩意,作為成年人為什麼要選擇?為什麼總是有人逼迫我們做出選擇?難道不能三種方式同時存在麼?


(銀行敢有這種保障麼?微信有這種保險麼?有了也是為了與對手競爭而後加上去的)


如果從安全的角度考慮,我選擇支付寶

別的不說,就說這個“被盜賠付”問題,微信敢保證麼?數字貨幣能做到麼?而支付寶做到了,這一舉動可以說是“做了銀行不敢做”的事情,這也是我支持支付寶的一個主要原因。我支付寶裡的芝麻信用分是超過750的,而支付寶對我賬戶資金的保護方法也是非常多的,使用習慣、便捷性雖然重要,但我覺得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這裡我說個案例,就前段時間的,說某個人把一筆鉅款存入銀行,銀行卡、密碼什麼的都保存在存款主人的手裡,但自己賬戶裡的錢卻被取走了,取走這筆錢的人是誰不知道,但可以確認的是,卻款的流程是違規的,是任何櫃員都會發現的明顯違規,最後這個錢到現在也沒給過說法,涉及的金額達到幾千萬。


(租車、騎行、租用其他設備等,都是免押金的)


從收益、應用生態的角度考慮,我還是選擇支付寶

要知道現在的支付寶功能越來越全,我的信用分也是超過750的,基於此我享受很多額外的福利,最明顯的一次就是住酒店因為分數高連押金都免了。倒不是我誇支付寶,而是支付寶雖然作為一個支付終端存在,但它在發展過程中衍生出來的一些產品,卻可以讓咱們普通人享受“一站式服務”。

其實最明顯的一個功能就是“餘額寶”,雖然微信現在有了零錢通,但這也近幾年才有的,只是看到支付用戶流失了,才開通這個收益,也只是一直在模仿,從來未創新。

現在國內的移動支付領域是二分天下,支付寶、微信在各自的領域和生態裡佔有半邊天,而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兩者我都會經常使用,只是會根據應用場景的不同,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那款,但如果沒得選擇,我還是喜歡支付寶的,起碼安全性有保障。現在的社會,就是把錢存入銀行丟了,銀行都不管,支付寶管,就憑這一點,我就支持它。


(上圖這些都是數字貨幣,今天80000一枚,明天就掉到30000多,你猜它安全麼?)


至於數字貨幣這玩意,還是算了吧,它的英文名字叫“Token”,現在使用的是翻譯過來叫“數字貨幣”,但實際上這個英文翻譯成“通證”更加合適。

中本聰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其中提到的比特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基於它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技術,也就擁有了區塊鏈技術的四大特性(非對稱加密、溯源、不可篡改、私密性),所以它的安全係數是非常高的。

但是,數字貨幣本身的價值以及作用在沒有得到國家層次的認可時,它是不能替代或等於法定貨幣的,而在幣圈領域,數字貨幣實際上都是資本方、開發方、運營方、平臺方用來割韭菜、吸血的工具,這也決定了非法定數字貨幣不能作為“法幣”存在。



更重要的是,數字貨幣是一種代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它本身具有貨幣屬性、也可以作為通證存在,甚至基於它的市場價值可以稱之為“數字資產”,但這與微信支付、支付寶這種專注一種支付領域的平臺沒有任何關係的,兩者的作用、價值和領域是不涉及的。

數字貨幣是作為流通貨幣的一種形式存在,而支付寶、微信支付是為這種貨幣流通提供載體。這就像現實中使用的錢包一樣,錢包存在的意義是裝錢、裝人民幣,錢包安不安全要看錢包的設計合不合理,要看錢包會不會丟,而錢包裡的錢本身的真假與錢包沒有任何關係,頂多就是能保證你放進去的錢是真的,在沒有人動的情況下,取出來依然是真的。


(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人民幣有本質上的不同,前者作為一種價值資產存在,後者作為另一種法定貨幣存在,從作用上、使用方式上都有本質的不同;而支付寶、微信支付是為這些貨幣提供流通的載體,而它們本身並不具備貨幣屬性,而裡面存儲的電子貨幣只是一種替代品,並不能算是嚴格的“法定貨幣)


哪怕說的是國家法定數字人民幣DECP,也是同樣的道理,要知道數字人民幣DECP的出現不是為了替代誰,而是為了促進法定貨幣的流通領域和範圍,也就是說DECP的存在以及流通受到“錢包的限制”,基於它本身的技術,這比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裡面使用的“電子貨幣”相對安全很多,所以從安全性上講DECP是最高的。

但千萬別弄混了一個事情,DECP是貨幣,是法定數字人民幣,支付寶支付、微信支付是貨幣流通的載體,而且支付寶已經擁有了相關的專利,當DECP大面積使用時,只要在自己的APP上嵌入這套交易系統即可使DECP在其平臺上使用和流通,而DECP本身的安全性與平臺的安全性實際上沒有直接關聯。這就好比我們拿一張假幣放進錢包裡,它不會因此而變成真幣,但我們放進去一張真幣,也不會出現一張假幣是一樣的,千萬別整混了。

最後,再更正一件事:“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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