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直接上司彙報工作他說做不了主,然後也沒有明確結果怎麼辦?

聰明女兒笨媽媽


可以這麼辦:

一、如果事情緊急,不及時處理會有重大後果,你要承擔責任:盯緊了,分清責任

所請示工作緊急,那麼,你不可消極等待,而要主動介入,積極作為,推動事情儘快得到解決。

如及時催辦,哪怕令上司反感,也不要放棄。因為出了問題,上司可以推脫,而你是主辦人,第一責任人,切不可懈怠。

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採取一切積極措施,控制事態,爭取事情得以快速處理。

如果你有足夠把握,可以“先斬後奏”,把事情順利處理了,避免不良結果產生。

如果直接上司怠於事務,必要時,可以越級請示。

在這樣的情況下,務必分清責任。即你把自己應該做和能做的事情做到位。哪怕最終出現了最壞的結果,你盡了你的責任,不為後果擔責。

二、一般性問題,不是太緊急,暫時不處理也不至於造成後果:適度跟蹤

如果所請示的工作是常規工作,不緊急,那麼,你保持對事情的關注,掌握事情的進展情況,等待領導的下一步指令。可以適時催辦,推進事情妥善解決。



三、請示工作要留痕

根據問題反映的情況,你們上司要就是責任心不強,要就是缺乏決策能力。與這樣的上司相處,你的工作要更加嚴謹細緻,用你的能力彌補上司的不足。

為了提醒上司及時履責,分清工作責任,你的工作請示要留有記錄。如書面、微信、在工作群請示(不涉及保密的事項),遞交請示時可以請第三人在場。總之,切不可出了問題時,因為你沒有請示的證據而無辜擔責。

四、妥善對待你的上司

不管你的上司是責任心不強,還是缺乏決策能力,如果人品沒問題,那麼你可以在上司決策過程中,多一些作為,如多提詳細的建議,協助上司快速決策,促進問題解決。

如果上司確實不稱職,那麼對待這樣做不了主,又不向上級請示的上司,就可以保持適度距離,盡力避免接受任務的機會。如果下達任務,可以同時聲明給予明確指令,否則不接受任務,倒逼上司指令清晰、確定。如果有了責任,各負其責。

總結:遇到這樣的上司,把工作做細,事事留痕,不稀裡糊塗擔責。上司人品過關的,可以予以誠心協助。如果實在不稱職,那麼,減少接觸,不接受不明晰的指令,務必分清責任。


職場老魚頭


那就越級彙報。


黑文拐論


這一題的破題點在於,首先要明確,你彙報的這項工作,是不是上司關注的重點事項或者是否緊迫。

  1. 職場中,上司關注的重點工作會有哪些呢?一般包括但不限於:他的績效考核項,他的上司關注或要求的事項,公司政策或戰略方向相關的事項,他本人感興趣的事項等。
  2. 所以,如果你彙報的這項工作是上司認為的重點工作(即與以上幾種相關),那麼你的上司如果做不了主,他一定會去找能做主的人,而不是任這件事不了了之,因為他要保住自己的工作。
  3. 而如果上司說他做不了主,也沒有表明下一步如何跟進,大概率情況下,是這件事在領導看來既不重要也不緊急,俗稱“先放一放”。
  4. 如果的確是這樣,那你也就不用擔心了。把精力轉移到領導關注的重點工作上,更容易做出成績,也更有效率。
  5. 在職場中,除了公司是員工的甲方外,上級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甲方,下屬的甲方,因為上級有權選擇他認為可以勝任工作的下屬,而下屬,需要完成甲方期待的工作成果作為交付。在這個角度上講,作為下屬,首要的任務是完成領導希望你完成的工作,而不是你想完成的工作。尊重甲方訴求,是職場第一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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