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最後一個月有工資嗎?為什麼?

小簡的生活日記vlog


辭職的最後一個月,如果你在正常的付出了勞動,和有正常的出勤,且還在正常的勞動關係以內,肯定是有工資的,當然還要看你是如何辭職的哦!注意看哦,這裡有幾個關鍵:

首先,根據勞動法規定,任何企業和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時,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之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當然,如果你簽了勞動合同,並不代表你就可以拿工資了,你還必須走正常的打卡出勤記錄,有一些私人小門店或者小作坊是即不籤勞動合同,也不打卡,這樣的話如果你在付出了勞動,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你就等著吃啞巴虧吧,即使你去勞動仲裁也是沒用的,因為你根本證明不了勞動關係跟勞動付出,所以,一定要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保障自己的利益,當然也有公司約束自己的方方面面,如果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和補償。

其次,如果你有籤勞動合同,也有正常的出勤記錄,但是也要看你是如何辭職的哦,所以辭職前一定要看公司對離職的管理規定是什麼,有的公司存在行業特殊性,離職有著相關的離職程序,不是你說今天想離職,明天就可以走了,這不叫離職,這叫自離哦,有的公司離職需要做工作及崗位交接,有的是提前7天,15天,特殊崗位及一些管理崗位,有的可能需要一個月,所以你想即使離職,公司肯定也攔不住你,但是一定要按公司的離職程序離職,提前跟公司申請並得到相關領導和部門批准,做好離職工作交接,這樣才是正常離職哦,因為公司是沒有理由不給你發工資的,如果不發,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去申請勞動仲裁,申請補償。當然如果你沒有做離職交接,沒有走離職程序,就自己離職了,或者曠工超過3天及以上的,公司會當做自離處理,自離跟離職是不一樣的,自離是沒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是可以不發工資的,甚至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還可以起訴你,讓你賠償!

出來工作,一定要對勞動法有所瞭解,這樣才會保障自己的基本權益,在自己付出了勞動之後,不至於得不到應得的回報!


輕舟創業


[互粉]辭職最後一個月只要遵照正常公司的流程都是有工資

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勞動者主動申請離職,提前一個月提出的書名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直接離職。第二種是試用期提前3天申請離職。以上兩種,公司都是有義務給你結清工資辦理離職的。

如果未按上述兩種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甩頭走人,這種行為必然對公司的經濟和各個方面造成影響和損失,甚至也是違反勞動法的。所以這種情況離職,是沒有工資的。

如果是被公司辭退的,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被公司解僱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也希望請專業人士進行糾正和補充。


北漂劉同學


職場不稱心,一般人會選擇辭職。那麼問題來了,辭職最後一個月,有工資嗎?

答案是肯定的,有,必須有。

因為勞動法規定,用工企業有向勞動者提供經濟補償的義務,你正常上班了,就有權利得到經濟補償,也就是工資。

有幾點應該注意,第一儘量能提前辭職,給用工單位留出時間來尋找替代你的人,降低因為你離開帶給用工單位帶來的損失,除非是你在單位是多餘的,可有可無的。

第二儘量做滿最後一個月,因為有的單位工資是按月發放,不滿一個月可能會帶來工資或者獎金損失。

第三一定要按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提交離職報告,不要不辭而別,減少以後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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