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領導太霸氣,女護士被解聘,原因竟是......

在成都一家醫院,一個年輕漂亮小護士小莉,因為拒絕領導的飯局被解聘了。

從3月15日小莉開始在成都醫大醫院風溼科從事治療室護士職務,到4月7日被解聘時,一個月的試用期時間還沒到期。

3月26日,該科室的主要負責人“詹主任”給她發信息,約她下班後一起吃個飯。她的回覆則表示約了朋友,“詹主任”讓她叫上朋友一起去吃飯,仍然遭到拒絕。

4月7日晚8點過,醫院另一位同事發微信問她“在哪裡”,“我說我沒在宿舍之後,他又找了我們一個新來的醫助,叫她去吃飯。”10分鐘,“詹主任”發信息直接問她幾號入的職,“你覺得試用期能過嗎?目前看,試用期你是過不了的”。第二天,她按照要求就去辦了離職。

辦理離職當天,詹主任發來的一條信息:“給你個忠告!做事學習可以慢,但是一定要領會領導並聽從領導的指示去做……”

醫院的排班表顯示,小莉的班最遠已經排到4月12日了。

詹主任則表示,認為小莉能力不行,學習太慢,達不到要求,才提前解聘。

看了這個新聞,我認為,小莉多次拒絕領導的飯局(包括同事叫她去吃飯),與她被提前解聘,是有相關關聯的。而詹主任在辭職他之後,警告她“要服從領導”,更意味深長。

從勞動合同法的角度來說,由於是試用期,確實院方可以解聘而不負責任。它可能無責。但另一方面,這個問題說明這個科室的領導們沒有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讓年輕的女下屬在工作以外的時間陪吃陪喝,不答應就解聘,擺明了是以公濟私,把同事當花瓶使了。

很多單位,都有一些類似的企業文化:領導吃飯,客戶吃飯,外面來檢查,找一些年輕的女性作陪客,灌灌酒。說重一點,是性騷擾,說輕一點,是不尊重女性,不尊重員工。而像這樣“不陪酒”就過不了試用期的單位,是不是該好好檢查一下工作作風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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