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人情

中國的社會注重人情,有時候被人誤解為人文教育。許多的人情在法的邊緣徘徊,促使許多的意外發生。執法的過程中摻雜著人情味,就使立得法執行不了。

按照學校規定,在接送孩子時必須持卡接送。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有的老師一個疏忽就忘記了堅決執行到底出了差錯。

四年級的一個學生張一墨,家長來接時遲到了,李老師給家長打電話又是不通。正好有個五年級的家長接孩子時路過,就說;“老師,這個孩子是我們的鄰居,我們上下樓的,要不然我把他帶走吧,你也早點下班別等了。”孩子也說認識這個阿姨,老師一想也是,估計也沒啥大事,就讓這個家長把孩子帶走。過了十來分鐘,家長來了找不到孩子,趕緊跟李老師聯繫。

李老師:“你們樓上的鄰居把孩子帶走了啊,張一墨也說認識她,你的電話又一直聯繫不上啊!”

張一墨的家長急了:“李老師你也太不負責任了,你沒有見到家長,也沒有看到接送卡,怎麼就能讓孩子走呢?如果孩子出了什麼問題,你能付得起責任嗎?”

李老師和張一墨家長一起趕緊回家,好在有驚無險的孩子已經在家門口等著了,即使這樣張一墨家長也是很生氣,對李老師的工作態度和責任感提出了很大的質疑。

就好似因為一小小的細則沒有被執行,發生了令人心驚膽戰的事情過程。結果沒有預想的糟糕,讓人輕鬆的緩衝了一口氣,如果結果不是如此,我們每一位老師應該怎樣面對如此一件事呢?究其原因是學校的制度規定了,而我們沒有執行起來,沒有做到持卡接送孩子。這樣的原因我想就是老師與家長之間的人情味太濃,或者說我們給家長的人情太重。我們想給家長一種方便,看起來是:方便了自己又方便了家長,是因為沒有任何意外發生;如果發生了,就是自己害了自己。這時的家長不會說,你給他提供了方便。而是說,學校如何如何,老師如何如何。虧的是我們自己,害得是我們自己,啞口無言的還是我們自己。所以說,不管我們的家長和我們的關係如何的融洽,但是必須做到按規定辦事,這樣才能避免意外發生,不僅保護了我們,同時也是對家長和孩子負責。

把這件事當作一面鏡子,鏡子裡面折射出來的我自己,深深反思:我是不是按照我們的制度做了。是不是親手把孩子交到家長手中,看到孩子平安的離去?有時候也不是的;接送卡丟失了,是不是及時的給家長補辦;有的家長打個電話不願進校門,我就讓孩子獨自一人下樓找家長,這是不正確的做法。我要心平氣和的給家長們講孩子獨走的危害,其實家長們都知道,只是不想走這幾步路而已。儘量的保持家庭與學校,老師與家長的和諧共處。我要時常的與他們保持和諧溝通、交流,儘量使家長對我們的工作細則給於理解和支持。不是為誰而是為了我們的生活都能更加的幸福平安。

規則與人情

校園裡的規則

規則與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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