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張口就要30萬彩禮錢的丈母孃,現在婚後女兒過得怎麼樣了?

情感心之窗


丈母孃張口就要30萬彩禮,女兒結婚會婚後會幸福嗎?我的回答是會幸福!

自古到今,男女雙方成親都有三媒六聘的習俗。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其中納吉納徵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訂婚那天會給女方禮金。古代是聘為妻,奔為妾。意思就是說,經過三媒六聘結婚的女子,那就是妻子。而沒有經過這些禮節而結合的男女,女方在男方家生活是沒有地位,也沒有名分的。丈母孃開口要禮金是合情合理的。

而開口要30萬的禮金,丈母孃也不是信口開河,她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就拿我們江西來說。就算是男女雙方是自由戀愛,談婚論嫁的時候,也是要請一個媒人來從中間傳話的。所有的事宜都會和媒人商量。而禮金的多少也是媒人參考當地的生活水平和當時就近時間嫁娶人家所給的金額來定的。

我的外甥女靜靜前兩年結婚,我大姐就要了40萬的彩禮(我們當地彩禮比較高,50萬到100萬都有),男方也不是很富裕,看著小兩口感情還好,男方媽媽就說能不能不要禮金結婚,反正以後他們兩老賺的錢也都是她們倆的。但是我姐就是不同意,和靜靜婆婆說:親家母,我要彩禮也並不是說給我們改善生活,都是給靜靜他們小兩口,不給彩禮的話,我女兒在人前說不起話,而你們覺得沒有花錢就娶了媳婦也不會對媳婦很珍惜的。

沒辦法東拼西湊的借來結婚了。第二年就是用彩禮錢做本金。出去開了一個窗簾店。生意還挺好的。雖然男方當時娶她的時候背了一些債,但是因為有了這些錢作為基礎,經過他們的努力,早就把這些債也還清了。

現在靜靜又生二胎了。婆婆幫忙的帶寶寶,老公去打理生意,一家人和和美美的過日子。

其實拿出去的彩禮就是過了一下丈母孃的手。彩禮給了女方的面子,也是男方的裡子。

對於彩禮,很多地方都會有不同的風俗,說說你那邊的習俗吧!


我的名字是小倪


如果是指的農村,那麼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不止有要鉅額彩禮的,還有要求在城市買車買房(哪怕這對夫妻可能因為要出門打工根本不會常住城裡的房子,甚至用不到車。)有這樣要求的家庭,他們的女兒大部分過的都優哉遊哉,甚至有更誇張的好吃懶做好逸惡勞趾高氣揚而婆家也敢怒不敢言。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可以說是時代遺留的問題。用我看到的聽到的真實情況舉例,大家就明瞭了。

我們這兒不是非常落後貧窮的山區,是經濟發展還可以小康家庭較多的鄉鎮。但是畢竟是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因為當初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大家都想法設法逃避,不管是東躲西藏生孩子,做私人醫院做b超是男孩才生,還是交罰款只為了生男孩,還有生了女孩扔掉(更殘忍的是直接被結束生命)總之為了有一個男孩,人們無所不用其極。這不是個例,而是當時整個農村或者說比較落後的地區人們的生活常態。這樣違反自然規律和人文倫理的結果就是到了這一代孩子長大成人談婚論嫁時,男女比例極度失衡,男多女少。導致很多經濟條件一般的家庭找不到對象。為了結婚傳承香火,有的被迫找個二婚甚至三婚且帶著孩子的;有的南下去工廠打工,因為工廠女工比較多,好找媳婦兒;有的花巨資找中介娶越南貧窮家庭的女孩;除了這些找了本地女孩做對象的,就有被準丈母孃要求鉅額彩禮的,20萬30萬都有,可是為了娶媳婦兒這個家庭會答應這樣的無理要求。然後東拼西湊,到處借錢。掏空家底,負債累累娶媳婦兒,結婚後就是一家老少出門打工一是為生計二就是為了還娶妻欠下的錢。

以上所述便是有的丈母孃敢開口要鉅額彩禮的原因,那麼她們的女兒婚後如何了呢?我知道的所有家庭裡,她們過的都不錯。吃喝不愁,公婆忍讓。如此困難的娶妻環境,有媳婦的家庭已經覺得自己不錯了,他們哪裡敢得罪媳婦兒,稍微一個不小心媳婦要是離婚的話就坑了自己兒子(花了錢,欠了債,媳婦也走了。)。所以大部分家庭都在忍著捧著媳婦兒。

聽著很誇張,但是在農村這樣的例子真的不罕見。但是讓人感慨的是,他們一代又一代依舊願意生男孩,放開二胎政策後大城市的二胎並不多,而農村的三胎四胎都出來了。人們鑽了政策的空子,能生二胎就能有三胎四胎。很多人們已然忘了當初執意重男輕女而現在自食惡果的情況了,依舊如此循環往復。


宮商角徵羽羽羽


“當初張口就要30萬彩禮的丈母孃,現在婚後女兒過的怎麼樣了?” 這話怎麼讓人有感覺幸災樂禍的味道啊。

既然問的是婚後,這親肯定是結下了。既然親能結下說明這三十萬沒能成為人家結婚的阻力。你自己沒辦法拿不出來,還在這裡義憤填膺、幸災樂禍,不代表別人跟你一樣。不是誰都拿不出這三十萬,也不是誰都把彩禮自己昧下了。很多地方要彩禮是習俗,要多少彩禮也有一定之規,走個過場而已,過後還是回到小家或留下備用,或退回還債。雖也有那以女發財的不良之家,畢竟是少數,不能一概而論。

而且,如若雙方感情深厚、堅定,又豈會讓彩禮成為自己的攔路石呢?說是三十萬彩禮,誰還能去你家裡數一數不成?又有哪個當父母的真會因為彩禮而毀了自己兒女的幸福呢?(二般的除外)。

只有那一聽要30萬彩禮就炸毛,自己不想辦法,不問原因,不商量,不妥協,口口聲聲說人家賣女兒的人才真正讓人可氣。

前不久,去公公的農村老家參加親友的婚禮。當地的彩禮是8萬,男方家窮只能拿出兩萬。岳家看好男方的人品好,沒為難。於是雙方商量好,男方去借六萬不讓媳婦落面兒,回頭岳家再還他六萬去還賬。這樣不是就很好嗎?當父母的還能昧下那六萬,讓女兒一結婚就背外債不成?

事在人為,單看你自己的態度,態度決定一切。所以,要了三十萬彩禮又結了婚的女人,婚後過的好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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