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該死”是大清官員口頭禪,從歷史及現實看,奴才是否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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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僅遜於“神”,聖人教誨世人待人接物要中正平和,講中庸之道,守中庸之道,然而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面對緊急情況或複雜事物以及利益的時候,包括聖人在內,誰都難以真正做到中正平和,守住中庸之道,為表達情緒或求得原諒,大都會用極端態度,說出類似“該死”等的過頭話,其實殊非本意。為什麼不能嚴格遵循中庸之道,把話說的點到為止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道理和生活現實證明,恐懼比喜歡更容易得到別人的尊重。第二,“極端表達”可以將情緒和態度表現的更清晰更豐滿更誠懇,比較容易被接受或被理解。

小時候,家裡大人也罵過“殺材”,“該死的”的狠話,哪是恨鐵不成鋼的氣話,滿滿的愛。磕頭求饒者口中的“該死”是“求放過”,當不得真。

另外,只有滿人和內廷太監才能口稱“奴才”,漢官還無此資格。





徐大乎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在古代封建王朝,皇權是無上的,“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思想籠罩著各朝各代的臣民,這就不能說是否“該死”的問題了,而是要看皇帝心情了,自古以來,伴君如伴虎,有可能某時說錯一句話,小命就丟了。

那麼“奴才”這一說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興起的呢?“奴才”原意就真的是和奴隸奴僕對等嗎?

首先奴才這個叫法並不是從清朝開始叫的,據文獻記載這個叫法是從元朝開始的,元朝以前的宋也是沒有的,但是大臣叫“奴才該死”卻是清朝發揚開的;在元朝及蒙古族部落及西夏和西北地區的色目人經過慢慢的發展,其中的一部分人的地位慢慢變得特殊起來,對於一些地位稍低的人會被稱為“奴婢”,但是千萬不要小看這些人,這些稱為“奴婢”的人的地位其實是很高的。

其次,經過元朝的滅亡,進入明朝後也有奴婢的稱謂的,這種奴婢的身份已經同元朝大不相同,奴婢在明朝已經成了地位低下專門服侍皇帝及王公大臣的類似與奴隸的一群人,另外明朝實行中央集權,皇帝特別是朱元璋把那些大臣採用高壓政策,大臣心目中也成了皇帝的奴婢,那時候的太監們已經開始稱自己為“奴才”了。

在清軍入關以後,清朝又把北方滿人的一套帶入中原,又基本恢復了類似元朝的奴婢的說法,“奴才”一說基本是在清朝大範圍使用的朝代,所以在清劇中,大臣太監們都稱自己為“奴才”,在這裡其實還有問題的,就是這個“奴才”並不是所有大臣都可以用的,“奴才”的成為只能是用在滿人的臣子,漢人只能趁“臣”。

以上為個人見解。








泰跳小腳丫


奴才這就是奴隸社會的產物,奴隸沒有人身自由,包括身家性命都是奴隸主的。真的是犯了什麼小錯都可能被奴隸主弄死。

在滿清想當奴才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那時漢族包衣才有資格當奴才,雖說是當主子的一條狗,這在當時也是很自豪的事,畢竟當狗可以咬人,欺負那些平民百姓。

至於奴才該不該死,那是滿主子的事了,你這條狗尾巴搖的好,就沒事,死不了。

聯繫到現在還是有很多那時候的包衣明明是條狗,現在的後代還很自豪,到哪都自豪的說我祖上是什麼什麼旗的,還是丟不掉做奴才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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