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離婚4年,我未娶她未嫁,還有可能嗎?

成哥是個宅男


他和她,我和他,我和你,我還是我,你還是你,但我們不再是我們。

我和她,經歷了漫長的15年歲月,從認識到結束,這樣的結果讓人唏噓,甚至不甘心的存在;98年初識,99年11/5日步入婚姻殿堂。2013年11月協議離婚,在各自父母都不知情的前提下兩個人去辦理了離婚手續。一路走來的15年,有溫馨、有幸福、有爭吵、大部分的日子聚少離多,少了溝通,因為我債務危機的緣故,欠款信用卡,才是最終分開的導火索,炸開的牽連讓我倍受傷;不甘心,或許因為真愛過,才會有如此不堪一擊的窘態。

分開後的日子,期間一直沒怎麼聯繫,不是不想,是因為不知道以什麼方式來聯繫;她一直從事酒店管理,是個很持家有道,個性有點強的女人,人很漂亮,善良,工作態度認真負責;或許是我的緣故,因為有小孩的牽絆,雖不主動聯繫,但有小孩一直似斷未斷。

時間真快,兒子今年已經20歲了;我和她的事,兒子早就知道,或許他比許多同齡孩子更成熟,懂得許多大人的生活方式,沒有影響幾乎不可能,但一直就這樣維繫;我算不上合格的老公,稱職的父親,懂事的兒子,除了後悔當初的決定,一切來的突然又似乎情理之中。

聽聞她有過男性朋友,而我依然還是我;我還會有種不該有的想法,女人身邊的所謂男人,不過是遊戲人生而已,談什麼所謂的真感情;我和她之間的交往,完全是因為小孩在其中的斷斷續續那種捨不得割不掉的情愫;好幾年過去了,她還是她,我依然是我,也曾有過走入視線的介紹模式,總過不了自己的初衷,似乎自己在抱著一種僥倖心理,是我不甘心導致的結果嘛?

或許我現在沒資格談論跟她的相關故事,也許早已不復存在;有過想跟她複合,但以自己目前的狀況,還有外債纏身,拿什麼來跟她複合?萬一被拒絕又會怎樣?會不會自己一廂情願的喜歡?2020年了,她未婚,我未娶,心裡時常警醒自己,離開就離開了,時隔多年,就算她有心,我有意,真的能破鏡重圓嘛?真的能回到以前嘛?我想,很難。至少兩個人的心理會有隔閡,我不希望兩個人同床異夢的存在。

許多父母口口聲聲說為了孩子,但兩個人每天吵架,這樣的影響比分開後的影響還要大,還不如趁早離開。

時常,想過幾百種方式,希望用一種方式來成就彼此,各自給自己一個機會的複合?多少次的夢中見,醒來夢一場想給她電話,但找到號碼卻沒有勇氣按下按鍵,多想跟她說:“我想她了”。終究只是想一想的放棄幻想。

2020年,突如其來的意外新冠病毒的疫情,武漢封城,全國抗擊疫情,原本鬧騰的春節都因為疫情關係居家自我隔離了,出行交通工具全部停運,小區封閉,好不容易等到解封,不知為何,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會是疫情解封后,最想見的人居然是她。

多少次想告訴她這一切,多少次被自己喚醒,不知道應不應該有這樣的想法?但已然還是留在了我的心裡。我會覺得,分開就分開了,回來還有必要嗎?不知這是在給自己找藉口還是在自我逃避。

作者的話題,旁人不好過多參與,離婚四年,相比我離婚有7年了,我未婚她未嫁,就看你們兩個人還有感情嘛?如果不是一時衝動,彼此還有感情存在,我認為可以考慮複合;如果是原則問題,我想應該沒必要了!雖然有些痛,可以包容,理解,如果你想給自己一次機會,復婚是最好的選擇;就看你怎麼看怎麼辦了;只要你願意,我認為一切皆有可能。想,就去做的好。

本是來說說建議,卻不想蕩起無限的漣漪,勾起我的回憶,同樣的故事,離婚時間的長短不一,也讓我捫心自問的不失時機?各種想法,不同意見,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人之常情。不管怎麼說,希望你幸福快樂。






肖勝軍


離婚是件悽苦的事情。無論雙方誰對誰錯,都是人生經歷的一次傷痛。

你們離婚四年,誰也沒找,這為復婚打下伏筆,致少有破鏡重圓的可能。

第一:離婚時出於一時激憤,誰也不讓步,說離就離了。但在離婚之後,才感覺做了件後悔的事,或許看到孩子受打擊影響到成長學習,而有復婚的想法;

第二:雙方離婚後,沒有遇到合適的。也許遇到了,相比之下還不如前任好,就產生復婚的想法;

第三:雖說雙方有復婚的想法,但出於“面子”誰也不肯主動提出,就苦苦相望著。

我想說,夫妻生活在一起,發生家庭矛盾在所難免。若不是涉及“出軌”不忠誠之類,雙方一定要學會包容對方,寬以待人。雙方要儘量適應對方,做到求大同存小異,體貼對方。要知道,茫茫人海,二人能結緣,都是上輩子修來的福份。

如果說,你想復婚不好張口,就找一位“媒人”,促就你倆複合,當是可喜可賀。


北國鷹飛


那要看為啥離婚,當時離婚的問題在這四年中是不是得到解決,如果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復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因為你的原因,你是不是改正了自己的錯誤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