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實際控股人和主要負責人跑了,剩下掛名法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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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講法觀點】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在實踐中很常見。很多公司的實際法定代表人與登記的法定代表人並不一致,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可能為了追求部分利益或者礙於情面,而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需承擔的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因此掛名的法定代表人,符合條件的,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變更或者滌除法定代表人登記事項。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聽起來很牛,但卻不是那麼好當的,並不是童話裡所說的出任CEO、贏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那樣。法定代表人對外不僅代表自己的公司,更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風險

  1.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經營過程中存在過錯,給公司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從事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隱匿財產、轉移財產、未經清算擅自處分公司財產等違法犯罪事由,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行政及刑事責任風險

  1. 公司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非法經營;
  2. 公司向稅務機關或者登記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3. 公司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
  4. 公司未經依法清算,擅自處分財產;
  5. 公司變更終止沒有及時申請登記及公告,造成利害關係人重大財產損失;
  6. 公司從事法律禁止的活動,損害國家或者集體公共利益。

(三)其他責任風險

  1. 公司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申請強制執行時,人民法院可以對法定代表人採取限制高消費或者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 公司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對違法行為有責任的,三年之內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掛名法定代表人如何除名?

很多人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擔任公司的掛名法定代表人,殊不知掛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風險很多,正如上述所列,掛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

作為掛名的法人代表人,可以與公司的股東協商一致,直接去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登記事項。如果股東不同意,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司協助辦理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或者滌除事項。

根據每日講法代理的案件來看,如果掛名法定代表人能夠證明沒有實際經營此公司,與公司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一般人民法院都會判決支持變更或者滌除法定代表人登記事項的訴訟請求。


總結

掛名的法定代表人,通俗的說就是一個背鍋的,法定代表人的名頭雖好,但是承擔的風險卻很大,如果不是自己的公司,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千萬不能隨便幫別人擔任法定代表人,否則真的成了別人的背鍋俠,到頭來得不償失。

對於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其實與公司形成的是一種委託的關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委託他人掛名擔任法定代表人,而委託代理關係是可以隨時解除的,只要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與該公司沒有任何利益關係,原則上法院是可以支持變更或者滌除掛名法定代表人登記事項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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