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把繳納水費業務轉交物業,物業以此要挾業主,合法嗎?為什麼?

靜靜的歲月


我問過了,物業說是受自來水公司的委託收取水費,我們小區電費物業收取,而且稍微欠點費就揚言說停電,說辭和自來水公司一樣,受委託,其中的貓膩不得而知!


風塵浪子5214


國有資產轉私有經營,有說不清的“貓膩”


大好河山77984798


不合法,水是社會資源,開採,使用有著嚴格規定,只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才有權開採。收費人員的資格有著嚴格要求,因為他們是代表國家在收費,就像菸草一樣屬於國家專賣。水費的收費權的私自轉移既可笑又可悲,真是無知無畏,無法無天。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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