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燈》作者侵權《鬼吹燈》?網文合同正在成為“賣身契”

《鬼吹燈》作者侵權《鬼吹燈》?網文合同正在成為“賣身契”

這個月堪稱“鬼吹燈月”,不僅有三部影視改編扎堆上線,還有兩樁圍繞原著的版權訴訟塵埃落定。

在眼花繚亂的IP改編與迷霧重重版權糾紛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要數原著作者天下霸唱(本名張牧野)被判侵權《鬼吹燈》,還要賠償110萬。


一種流傳甚廣的說法稱,“當年天下霸唱被起點的工作人員請客,一頓暴灌,稀裡糊塗以10萬元的價格,將《鬼吹燈》系列一共8本,打包賤賣給後者”。


實際情形當然並非如此兒戲,但相比如今百億價值的IP潛力,天下霸唱當年的過早脫手無異於“賤賣”。


《鬼吹燈》作者侵權《鬼吹燈》?網文合同正在成為“賣身契”


此後,除非獲得玄霆公司(即起點中文網運營商)的授權,否則天下霸唱不能再以鬼吹燈為素材進行創作,而其他作者的同人作品卻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版。


《鬼吹燈》作者侵權《鬼吹燈》?網文合同正在成為“賣身契”

近日,天下霸唱創作的《鬼吹燈之牧野詭事》因未取得版權公司同意而擅用“鬼吹燈”標識,最終被判侵權,面臨110萬的鉅額賠償。在此之前,天下霸唱就因為《摸金校尉》在對外授權改編時涉嫌“虛假宣傳”,而被判賠償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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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魔幻”的判決結果引發了不少讀者粉絲的同情,以及創作者們的集體恐慌。很多人認為,這樣的判決雖然於法有據,卻於理不合。


“這就是資本控制知識成果的惡之花,版權保護是要做成這樣嗎?”在他們眼中,著作權法成為了“將孩子從母親身邊搶走”的惡棍的幫兇。


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按照合同行事無可厚非,“起點買了版權,是保護自己權益,防止作者到處賣給其他平臺。著作權只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其具體包括署名權、發行權等十幾個權利,這些權利中涉及財產性質的權利是可以與原作者完全剝離的,霸唱在多年前把這些賣了所以才這麼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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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當年天下霸唱為什麼願意“賤賣”鬼吹燈版權,真的只是酒酣耳熱之際的一時衝動嗎?


“並沒有什麼叱吒風雲翻雲覆雨的網文大神,都只是被資本家壓榨的碼字無產階級罷遼。”網友的一句感嘆點破了作者與網文平臺之間的關係。


網文的崛起史本就是起點等平臺與旗下作者大神們的博弈史,作者跳槽、出走的現象在網文江湖更屬“家常便飯”。


正常情況下,平臺與作者之間是榮辱與共的關係,然而,一旦作者踏著百萬寫手的肩膀成為“大神”,作品的IP價值開始顯現,IP歸屬權與控制權就開始成為雙方決裂的焦點。


天下霸唱與南派三叔代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路線。前者早早就將IP賣出,後者則一直牢牢將《盜墓筆記》的IP掌握在自己手中,奉行“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的方針。


其實,IP與原作者的人身分離,在歐美已經是很常見的現象,漫威、DC旗下的超級英雄之所以能長盛不衰,就得益於“鐵打的IP流水的作者”。


只不過,“鬼吹燈”系列自從脫離了天下霸唱之後,同人作品質量一路下滑,良莠不齊的網劇網大扎堆上線,起點顯然是在“涸澤而漁”,並沒有長線運營的規劃和打算,過了這兩年的“爆發期”之後,鬼吹燈IP的長期生命力堪憂。


實際上,相比十幾年前,網文作者與平臺之間的不平等愈演愈烈。除了南派三叔、唐家三少這樣掌控話語權的大神以外,大部分網文作者都正在成為平臺“打工者”,平臺的合同越來越像賣身契。


微博博主@電影票房 透露,“哪怕你是原著作者,一樣啥權利都沒有,原著作者要去改編做個影視劇漫,還得掏錢給平臺才行,我自己就遇到過好多這樣的事兒”,然而這卻是作者不得不籤的“霸王合同”,“一開始就知道遍地是坑,但沒有辦法,只能往裡跳 。因為如果不籤合同,書就寫不下去。”


徐州久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CEO詐布池在知乎上透露:“現在各大平臺基本已經不籤作品,而是直接籤人了,而且有些都不是五年十年地籤,而是直接終身買斷。”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只有在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平臺才願意去努力推廣、運營一個IP。這種現象和騰訊、愛奇藝等視頻平臺通過獨家簽約“捆綁”演員如出一轍。


所以,在詐布池看來,天下霸唱還算幸運的,因為“現在的小說網站,基本上進門想要簽約,就都已經是這種合同範本了,根本不會有啥版權買斷費。你不認這個模式,除非你有什麼能和平臺談判的資本,否則就沒法簽約,你的作品也只能被雪藏。”


前天,吳文輝率領起點中文網的兄弟集體“退休”,將閱文的管理權徹底交給騰訊,象徵著20年的“起點時代”徹底落幕,網文免費時代正式到來。


起點開創的付費模式造就了網文20年來的繁榮,也成就了網文寫手這一百萬規模的職業。然而在頭條、小米等公司來勢洶洶的“免費浪潮”面前,付費模式正在搖搖欲墜。


流量當道、數據為王、廣告變現,“免費模式”將會徹底擠壓中層和職業寫手的生存空間。作者和讀者之間唯一的付費紐帶也被斬斷,雙方都淪為平臺和算法的奴隸。


當流量變現成為網文作者主要的收入來源,當版權運營成為所有作品的最終出路,原作者可能連一口湯都很難喝上了。當然,也不會再有下一個天下霸唱,以及“酒桌10萬賣版權”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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