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渣,成了上市企業高管?鮑某明性侵14歲養女,背後可怕

鮑某明性侵案,最近網絡上炒的沸沸揚揚。


一位40多歲的律師背景的高管,和一位14歲的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


關於網上的輿論方向,也是各說各的道理。


但是無論是南風窗的報道還是財新的報道,都有一個事情是確認的。


女孩 14 歲的時候,鮑某明有沒有和她發生關係?


高管鮑某明提供的說法,還是女孩的說法,都承認了。


鮑某明養女,不管出於任何目的,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都是嚴重違背道德和法律界限的。


一個正常成年男人,都該有自知之明:


無論女孩是否自願,都不該與其發生關係。


如果財新記者或者網友能明白這點,也不會試圖為鮑律師說話。


今天還看到用“童養媳”來洗地的。


咋滴?2020年了,童養媳還合法了不成?


退一萬步說,不管女孩是不是自願,一個四十歲的男人,不知道什麼是錯的?


剛滿14就哄著小姑娘上床,完了以後說小姑娘纏著自己愛著自己。


這可信麼?


後來鮑某明說女孩是自願的,有隱情的。


自己是無辜的,只是因為愛。


呵呵,真是滿滿的愛呢。


愛著愛著,就上床了。


一個已經 40 多歲的男性,沒有同理心,就連基本道德都沒有。


為什麼人渣,成了上市企業高管?鮑某明性侵14歲養女,背後可怕

任何成年人,和 14 歲的女孩發生關係,都會對她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人不應該,也不能。


四十多歲的男人和十四歲小姑娘發生性行為是事實。


無論怎麼反轉,他都錯了。


而網上的輿論,從最初批判高管,現在到受害人身上。


最心痛的,莫過於此。


當強暴事件發生時,旁觀者第一反應:


猜測受害人,而不是求證於事情本身。


殺死人的不,只是這樣令人思恐的事情,更是社會的“受害者有罪論”。


堅持“受害者有罪論”的人,覺得別人遭遇和不幸都是活該。


他們大概以為,只要自己不去招惹別人,就能永遠避免不幸。


我們要關注的是性侵本身,如何避免性侵。


今天發生在新聞上,明天能否發生在15歲的鄰居家小男孩?


別以為不可能。太多案例了。


對未成年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符的性教育非常有必要。


讓孩子認識到什麼是性、什麼是性行為、什麼是性侵。


如此才能避免多次、重複、長期的性侵。


一方是心智未成熟的孩子,一方是四十歲懂得全套法律的大律師。


無論是在年齡知識閱歷心智還是地位財富上,這兩人是完全不對等。


鮑某明身高1.9,相貌堂堂,名校畢業,還是上市公司高管,但並不妨礙他是人渣。


玩轉一個14歲女孩,簡直輕而易舉。


[ 人渣不影響當高管 ]


《紙牌屋》裡那句王爾德的名言一語成讖:


生活的一切都和性有關,除了性本身,性關乎權力。


我們常說的愛情不該受年齡的限制,指的是雙方擁有成熟的心智。


我們可以決定自己選擇愛情與性的權利。


而不是懷著一顆骯髒的心,去傷害別人。


如果有人利用法律漏洞,ta就是高智商的魔鬼,這才是社會上最最可怕的一群人。


鮑某明到了今天的位置,無論是成就還是地位,在事業方面,超過了大多數熱人。


人際關係、業務能力、領導力等等,他都具備。


但這和性侵養女,有關係嗎?


沒有關係,有能力的人不代表他有道德。


才能與人品,人品為重。


沒有道德加持的才能,就是社會的定時炸彈。


這種會法律的“人渣”,明知犯罪,也能找到法律漏洞給自己逃脫。


把受害人,玩弄於鼓掌之中。


有才有德之人,為國家,為社會,為人類做貢獻。

無才無德之人,小偷小摸坑蒙拐騙。

有才無德,最是可怕,是社會中的有害垃圾。


用自己的才華去做非法之事,拿著自己的知識去賺取不義之財。


領導力和道德品質無關,很多人為了權力早已喪失自己的道德底線。


[ 有才無德,最是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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