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賽的牧羊人
員工有拒絕加班的權利。
勞動法規定,平均一週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44個小時。
不過現在很多的企業都對不怎麼遵守這個規定,什麼996,什麼007的都上來了。
對於這些企業也有自己的說法,趕進度是一方面,為了搶佔市場,搶佔先機,就用少量的獎勵來鼓勵員工加班加點的趕進度。
這個方面尤其是以互聯網為基礎的公司,再加上一些商貿公司為最。
工作強度非常大,加班加點是日常。為了趕進度,有時候吃住就在公司裡。
大的企業可能還好上一些,獎勵比較豐厚,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資金不多,還要按時完成項目,只能以畫餅的方式來讓員工工作。
這樣企業的員工大部分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不得不通過加班來趕進度。
因為行業就是如此。雖然把外國的公司制度引過來了,但是對於員工的人文關懷大部分都丟棄了。
商人逐利,自古未變。
對於員工來說,在規定的時間裡,把自己的工作完成,是效率非常高的。
不過分配的工作量都會超出很多,員工只能犧牲其他時間來趕進度。這就導致了犧牲了其他時間來加班加點的情況。
對於員工來說,平時加個幾次班還能接受,多了可以提出要求或者拒絕。這個是合法的訴求。
但是對於企業,尤其是管理者,他們希望是按時產出,你提了拒絕,會導致對你的信任度下降。或者直接開除。在他們看來員工忠誠與否,單方面的就是看你是不是跟著企業一起進退。
這方面的制度國內與國外還是有差距的。
所以,員工有拒絕加班的權利,但是後果也會有的,就看自己的選擇了。
愛崗敬業需要在滿足身體物質生活的基礎上,才會形成的。
春耕秋收
【@職場小龍蝦】觀點:員工有權利拒絕加班,但是有些情況是不能拒絕加班的。
關於加班
企業總是有各種藉口去讓員工加班。
好點的企業有加班費,次一點的企業有調休,差點的企業,員工就是義務加班。
《勞動法》對加班行為做出了定量規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天,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3小時/天,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且加班需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加班必須按規定支付加班費;關於拒絕加班
無論企業是否有加班費,員工都是有權利拒絕加班的。
作為一名職場人士,和企業的選擇是雙向的,職場人士是有權利不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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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得拒絕加班的4種情形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簡單的,揚州2員工拒絕加班,被罰款1.8萬就是例證。出現以上四種情況,員工是不得拒絕加班的。
職場小龍蝦
根據勞動法,企業園工當然有權拒絕加班,但是園工在拒絕加班的同時也就面臨著第二天你會下崗失業!所以這個問題等於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