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如何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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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風考紀是一個學校校風校紀,一個班的班風班紀的具體體現,和學校、班級的管理水平密不可分。擁有良好的考風考紀,對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規範學生日常行為習慣都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一.良好的考風考紀從何而來?

班主任對學生思想上正確的引導非常關鍵。班級要樹立正氣,對邪氣實行零容忍。通過班級集體活動,班會形成團結、積極、樂觀、活潑、向上的班風,進而形成有毅力、肯鑽研、勤思考、勇於提問的良好的學風,這樣的班級考風考紀自然就沒有問題,這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考試作弊。這需要班主任是一個有智慧的人,是一個善溝通的人。

二.萬一有學生作弊了怎麼辦?

學生作弊大多數情況下還是面子問題,希望有一個不太差的成績,去面對老師、家長、同學,所以,如果是考場上發現的,我通常是悄悄的走到他身邊,提醒他,留給他面子,一般情況這麼做他都會很自覺的遵守考紀了。如果他還作弊,我會第二次警告,這時會大一點聲,讓周邊的學生知道,這會給他壓力,也算是給他留足了面子和餘地。這種情況下如果他依然還想作弊,將他交給學校處理就好了。

而如果是自己班的學生作弊被抓了,怎麼辦?作為班主任得先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和他交流,耐心細緻的做思想工作,讓他認識錯,並認錯,如果沒有交給學校,只要他真心認錯就好了。如果己經上交到學校了,準備處分了,那能做的就是安撫吧,不能讓孩子走向極端,現在的孩子衝動而脆弱,必須小心又小心的處理,推心置腹,設身處地,讓學生認為你是真的在幫他就達到目的了。


教師誰言


一,小智治事大智治制。首先說說大智治制,任何學校班級針對學生違紀行為都應該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而且讓學生熟記於心。只要防火措施得當,即便後院失火了,有滅火器就可自救,不必著急惶惶興師動眾再打119來救場。

二,小智治事。針對考場上的突發事件,就需要監考老師的智慧了,無論遇到多麼嚴重的違紀事件,監考教師要反覆默唸:阿彌佗佛,冷靜冷靜衝動是魔鬼,這個作弊的主是來考驗自己的。首先要穩定考場秩序,不能任作弊的亂攪局,要以靜制動委婉警告,要求考場上同學繼續認真答題。其次,要保留“罪證”,考完再協同年級及班主任進一步處理,該批評批評。

三,作為班主任,一定要注意正面管教,根據班規校規循循善誘,這是育人的第一責任,再壞的學生都有想做好學生的想法。並給學生講清違紀行為帶來的後果,一旦養成惡習難改,現在高考針對嚴重的違紀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我們家長委員會也有相應的制度:家長自願組成監考團,定期到學校監考,其中考場違紀被抓到的學生家長,親自到校監考,實踐中,這樣警戒了違紀行為,端正了考風學風。

總之,學生考試違紀屬於正常現象,教師既要根據其違紀行為認真對待,又不能小題大做。教學管理是一項藝術,藝術的價值在於其創造性,對於別人的經驗在複製粘貼的同時注意懂得取捨,再加上自己的內容,這樣才(能避免水土不服,也只有這樣,教師才能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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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下面從四個方面入手加以分析。

一、對於考試違紀者,高考的處理是怎樣的?

一是事先有預防,即考生必須簽訂誠信責任書。

二是立法立規予以處罰。《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都明確了對教育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的作弊行為將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其中,高考中若有9種作弊行為各科成績無效,若有9種違紀行為當科成績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則已將組織考試作弊,買賣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他人考試等行為納入刑法範疇,高考作弊將受到法律懲處,最高可判7年。

9種作弊行為各科成績無效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規定,包括“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9種作弊行為將取消各科考試成績。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9種違紀行為當科成績無效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規定,包括“擅自離開考場”的9種違紀行為將取消當科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它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高考為何如此嚴厲對待舞弊者?

這是因為國考屬於選拔性活動,茲事體大,事關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如果沒有嚴厲法規,高考就會亂套,民怨沸騰,動搖國本。

三、為什麼平時考試就應嚴肅對待?

一是為學生一輩子考量,一個人必須誠信為本,社會才能健康運轉。

二是為高考提前做好準備,避免學生誤入歧途,最終敗在高考場上。

三是端正學風的需要,以考促學。如果人人可以舞弊,那就人人都不願意認真學習了!

四是真正檢測學生的學習情況,便於教師調整教學行為以提高教學效率。

四、如何對待平時考試舞弊者?

當以教育為根本原則,通過開辦培訓班,從做人方面加強正面引導,可引入半軍事化手段,對違紀舞弊者進行嚴厲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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