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將房子留給兒子,算重男輕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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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房子留給兒子算重男輕女嗎

在當今社會,沒有性別歧視,人人平等。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提高,不少女性的工作能力與收入多不比男性低,她們自主、經濟獨立,可以自己買房買車,也不會為了附和男人的性格而委屈自己。

至於父母更願意把房子留給兒子,就是重男輕女嗎?

我覺得這和重男輕女相比,觀念更直接吧。為什麼這麼說呢?

男大當婚留自家,女大當嫁別人家

自古以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不變的定論。一個男人,口袋裡可以沒有存款,沒有汽車,沒有像樣的工作,但不能沒有房子。因為房子是生活的基礎,哪個女人不想有穩定的生活,如果沒有房子,在現在社會有多少女人願意跟你結婚?而且作為父母也不願意讓女兒嫁過去跟著居無定所受苦。左右,結婚前男人需要準備房子,相比之下,兒子比女兒更需要房子。

兒子贍養父母更多

雖然說,現在流行提前做好養老準備,但是在中國的觀念裡,養兒防老的理念依然不會變,百善孝為先,是古人留下的美德傳承。女兒長大了嫁出去,雖然說仍然經常會回孃家,但是呢,哥哥或弟弟結婚有了自己的生活,家裡的事大大小小就需要做兒子張羅了,女兒畢竟是嫁出去了,很多事也不好走得太頻繁。

特別是當父母上了一定的年紀,作為兒子的就有承擔贍養的責任,女兒嫁出去了,家裡就只剩下兒子,房子自然也就是兒子的,不可能女兒出嫁還要把房子陪過去。

女兒始終要嫁出

每個地方的結婚習俗都不一樣,陪嫁的東西也不盡相同。比較有錢的人家,女兒嫁過去陪嫁一套新房也是有不少的,而窮人家的人,一般都是陪嫁一些金銀首飾,電器什麼的,每個家庭經濟條件不一樣,不能當成一個標準來概括。

綜上

不管房子是留給女兒還是兒子,不能帶著有偏見的觀念去衡量,如果只有一套房子,女兒嫁出去了還想著來分房子的基本上沒有。很多時候一碗水端不平的。


謎桔財金


一、房子留兒子,真的是重男輕女嗎?


首先來看,將房子留給兒子,應該是父母經過仔細思考後做出的決定。因為,時下的房價很高,單憑年輕人的一己之力是很難買得起房的,加上男方結婚的成本又會比較高,如果沒有一套房的話,將會被對方父母埋怨及看不起。

相對來說,作為女方來看的話,因為最終都是要嫁出去的。說白了以後就是以老公家為主,偶爾回一下孃家看看,站在父母的角度,這算是潑出去的水了,房子如果只有一套,留給兒子會好一些。


當然了,父母有可能只是將房子留給了兒子,而還有其它的財產留給女兒。所以,並不能只從一套房子來判斷父母是否重男輕女。其實,哪有什麼真正的重男輕女,手心手背都是肉,又怎麼可能做出太過分的偏袒呢?

二、有兒有女的家庭,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


小胖最近在看《高效能人士的七大習慣》一書,其中有一個章節印象特別的深刻:這本書的作者有兩個孩子,某天三人一起去電影院看電影時,小兒子因為太困睡著了。於是,在回家的路上,父親一直抱著小兒子,加上天氣太冷,所以便將身上的衣服裹在小兒子身上。


回到家後,另一個大點的孩子開始鬧彆扭,而且問爸爸:“如果換成是我,你也會將衣服拿來裹在我身上嗎?”作者這時才發現,自認為平時做到了一碗水端平,但還是讓孩子心中有了嫉妒之心。最終作者告訴孩子:“對不起,爸爸的舉動讓你嫉妒了,不論是你們中的哪一個,爸爸都會這樣做的!”


這則故事其實很簡單,有些行為是父母下意識做出來的,甚至有時候根本沒有考慮那麼多。而這,在某些人眼裡便成了所謂的沒有做到一碗水端平。其實,哪有什麼真正的公平對待,只要將孩子拉扯大就已經很不錯了。身為孩子,又有什麼資格去評判父母對和錯呢?我們唯一能做的,便是自己當父母后,儘量的去拿捏對孩子相對公平的尺度,不是嗎?

三、房子固然重要,但親情更重要


或許有時候我們會嫉妒父母所謂的重男輕女行為,如這位朋友所說的父母將房子留給兒子不留女兒,不過我們轉念想想,房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卻是親情,一輩子能夠有著兄弟姐妹一起成長,遠比某些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要幸福得多吧?


另外,不管怎麼說,房子都是父母自己掙出來的,這屬於他們的財產,父母給我們就收下,不給難道還能天天想著念著不成?那不是太過於物質了嗎?


前兩天小胖和幾位同事一起出差,其中有一位女同事家裡特別有錢,名車都好幾輛。同事問她:“你兒子真的是富貴命,長大了之後就可以繼承你們的財產,少走很多彎路了。” 誰知,這位女同事卻淡然一笑,並且告訴我們,她經常跟孩子講:“家裡面的錢都是爸爸媽媽自己掙出來的,不是你的,你要錢也需要自己以後努力去掙。”


或許我們會覺得這位同事的思路有些問題,父母的財產不就是孩子的嗎?其實,是我們的思維出了問題,這個社會沒有規定誰的財產一定是孩子的,這位同事教育孩子的這種方式,特別值得我們學習,從小就給孩子灌輸一個努力掙錢的思維,而不是天天想著坐吃山空。

正如小胖所說,這個社會上沒有任何一項法律規定父母一定要將財產留給孩子(父母有權將財產留給外人),只不過配偶以及孩子是優先繼承人而已,但是,父母也有指定將財產給任何一個人的權利。


所以,父母將房子留給兒子,並沒有什麼過錯,身為女兒,或許會有些難過,感覺自己沒有受到重視。但是,很少有父母能夠真正的做到一碗水端平,所以一定要及時的轉變自己的心態,父母給你就收著,沒給你,也不用嫉妒。只有這樣,才算是正確的思維,不是嗎?


當然了,也有可能父母只是將房子留給了兒子,為他減少買房壓力。說不定也將其它的財產留給了女兒呢,如此一來,還有什麼公平與否的呢?還有什麼好嫉妒的呢?


那麼,您認為父母將房子留給兒子,不留女兒,這算是重男輕女的現象嗎?您覺得應該怎麼分配比較好呢?歡迎一起在留言區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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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小胖愛理財


如果父母把全部房子給了兒子,也把全部財產都給兒子的話,應該也算重男輕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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