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什麼忘不掉的前任,只有放不下的自己罷了。

哪有什麼忘不掉的前任,只有放不下的自己罷了。

電影《戀愛的溫度》裡面有句很經典的話:

兩個人分手後複合的概率是82%,但複合後能一直走到最後的只有3%,那97%再分手的理由,其實都跟第一次一樣。

但是,愛情裡,總有人不甘心,即使只有3%,沒準我就是其中的一個。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複合後,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他們是令人羨慕的,我們也祝福他們。

但大多數人,明明知道前任已經成了過去式,無法再次擁入懷裡,但還是忘不掉。

哪有什麼忘不掉的前任,只有放不下的自己罷了。

也許你曾無數次的幻想過,自己的那個他單膝跪地,為你帶上求婚的戒指,就此約定你倆的終生,可是到頭來才發現,能對他說那句“我願意”的人,卻終究不是你。

也許曾經你們連寶寶的名字都想好了,還約定了老了在一起打理花草,養一隻貓,坐在院子裡曬太陽,然後一起回憶過往的甜蜜。可是到最後,你們卻連面都不見了。

在你的臆想中,似乎你們早已經在一起度過了一輩子,可遺憾的是,現實的世界裡,你再也沒有了走在他身邊的資格。

他們說,我就是忘不了他,我還是喜歡他,每次想起他,就像犯了毒癮一樣,糟心,難受,如同千萬只蟲子在血液裡啃噬。

其實,哪有什麼忘不掉的前任,只有放不下的自己罷了。

對於前任,我們要這樣看待:愛情就像風險投資,難免有去無回,失戀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愛過,就夠了,既然不能在一起,總有不能在一起的理由。

即便你們曾經很相愛,即使分手的時候你們相互傷害,哪怕你現在還是很想念他,你都應該接受回不去的現實。

也許,你放不下的根本不是他,也許當你再次擁有他的時候,才發現,他還是那麼不堪,其實,你放不下的只是你曾經的付出,放不下的只是不甘心。

要知道,前任,就是一個過去的符號,是一段過去的往事,是一段消失的愛情。

哪有什麼忘不掉的前任,只有放不下的自己罷了。

在某種意義上,前任好像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壞蛋。

我們怨他,恨他,罵他,我們想他,念他,忘不了他。但我們都忘了,每個人的出現,其實都只能陪你看一段風景,每個人都有自己要下的車站。

不論,他帶給我們的是甜蜜還是痛苦,對於我們來說,都是成長。

只有坦然面對曾經的過往,你才能有個好的心態,活力滿滿的,迎接那個對的人不是嗎?

不是前任難忘,不是你忘不掉前任,而是你不肯放過你自己。

如果實在忘不掉,那就是時間不夠長,亦或者是你沒有遇到那個讓你能夠忘記前任的人。

想起《從你的全世界路過》這部電影,它告訴我們:“人最怕的是相遇,最難的是別離,因為一場邂逅可能就是翻山越嶺的回憶。”

再回首,那個你曾經深愛的人,已經遠去,你已經成了他人生的一個旁觀者了,你手上已經沒有了參與他生活的入場券。

遺憾嗎?

當然遺憾,但那又怎麼樣呢?

人生正因為有遺憾才完美不是嗎。

微博上有這樣一段話:前任裡總有一位很懂你,知道你的習慣,瞭解你的每個動作的人。

但是,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亦或者,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相互折磨以致最後分開,不管再怎麼刻骨銘心,最後還是要各自生活。

與其苦苦糾結於不再擁有,一遍遍翻看曾經的照片,不如早一點兒將他放在回憶裡,放下他,也放過自己。

你要知道,他只能陪你到這裡,他就是教會你如何去愛一個人的人,他不是你的真命天子,他不再愛你,你也不用再惦念他。

就像《尋夢環遊記》裡所說的:我一直以為愛的反義詞是不愛,直到現在我才明白,愛的反義詞是遺忘。

在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之前,你可以不必遺忘,但你應該學會放過自己。

哪有什麼忘不掉的前任,只有放不下的自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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