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藏!冒用證書!官方再通報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案例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9日電 海關總署網站19日通報近期查獲的第二批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8日,黃埔海關查獲廣州某企業申報出口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70.6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83.8萬個。經查驗,實際貨物為多種品牌、多個廠家生產的防護口罩(非醫用),其中有10萬個口罩無生產標識,部分口罩包裝袋與外包裝盒印製的生產標識、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均不相符,另夾藏有無生產標識的額溫槍和體溫計共975支。同時,還存在冒用其他公司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申報的情形。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7日,黃埔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二:4月7日,天津海關查驗發現青島某商貿公司申報出口的27噸黑鐵絲中夾藏有未申報的3M牌N95口罩2.16萬個,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口罩為不合格產品,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6日,天津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口罩購買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三:4月16日,北京某公司向廣州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64.9萬個,經查驗,該批口罩實際為醫用口罩,

報關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當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檢驗。4月18日,廣州海關緝私局對此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海關總署提醒: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安全直接關係人的生命健康,海關將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交通工具所有人和運營人等參與出口醫療物資的市場主體,在出口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對如實申報的守法企業,海關將一如既往提供通關便利;對於通過偽瞞報、夾藏、夾帶等方式逃避法定檢驗,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醫療物資冒充合格的違法、失信企業,海關不僅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海關總署表示,還將採取下列懲戒措施,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企業被行政立案調查的,正在申請認證高信用企業的,海關將終止認證;處罰決定作出後,處罰信息將作為企業信用管理的依據,降為失信企業的,海關將對其進出口貨物採取100%查驗、全額擔保、不適用“兩步申報”制度、不予免除查驗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不適用彙總徵稅制度等懲戒措施。

  企業被刑事立案偵查的,暫停適用相應高信用企業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認定為失信企業,對其採取上述懲戒措施。

  企業違法被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後,海關將根據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將被處罰企業的違法信息歸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或聯合懲戒。包括限制申請配額、限制申請國家財政資金支持、限制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以及限制向金融機構貸款等。

  企業被處罰的,海關將向商務主管部門通報企業被處罰信息,由其暫停企業的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海關根據商務主管部門的決定對該企業的進出口貨物不予辦理報關驗放。

  從事市場採購的企業違法的,海關將企業的被處罰信息通報商務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從事市場採購貿易的資格。

  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未履行合理審查義務的,海關在對其處以罰款的同時,將視情節暫停其報關業務。

  海關總署稱,將加大對被處罰單位違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關總署、直屬海關互聯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公開被處罰單位相關信息外,還將通過微博、微信等客戶端以及各種媒體將案件信息公之於眾,使違法者無處遁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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