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昨天超市購物,一名男孩在超市過道里亂串,尖銳刺耳的叫聲引得他人反感。孩子媽媽反覆提醒兒子別亂跑、閉上嘴,孩子就是不聽,結果,男孩一下撞到雞蛋上,一袋子雞蛋“啪”掉到地上,碎了一地。

媽媽朝著兒子大喊一句:“跑命呀跑。”然後把兒子撕扯到牆角接著說:“平時怎麼教育你的,公共場合注意言行,你聽得懂人話嗎?闖這麼大禍,丟人嗎?”媽媽的言語中充滿了責備、氣憤。隨後,她找來拖把、掃帚清掃地面。

整個過程中,男孩沒說一句話,始終不服氣地站著,頭撇向一邊。

最後,男孩看到媽媽清掃完了,扭身朝超市外面走去。

這位媽媽面對孩子大喊亂叫的錯誤,沒有置之不理,她勸誡孩子舉止文明,在孩子打翻雞蛋後,及時批評教育孩子,並清掃地面,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媽媽。可是,從孩子身上,看不到媽媽管教的效果,孩子不僅沒有承擔自己的責任,也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為什麼出現這樣的結果?因為媽媽沒有讓兒子參與到管教過程中來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01什麼是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

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就是當孩子犯了錯誤,管教孩子的不僅是父母,還要有孩子自身。孩子通過家長的引導,對自己的問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並對問題進行判斷、認知、決策。

如今,許多父母說了許多,做了許多,可管教成果收效甚微,很重要的原因是,面對孩子的問題,管教的只有家長,而孩子也就是行為當事人沒有參與其中。其實,當孩子出現問題,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是有必要且高效管教孩子的舉措。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02為什麼孩子需要參與管教過程中?

  • 首先,許多父母教育孩子往往淪為一種單向的,自上而下的管教,這種管教方式下,父母的教育大多成了馴服孩子。孩子被動接受父母的批評教育,雖然從父母語言中知道自己犯了錯,但由於是單向溝通,孩子不能真實感受到自己的問題,也不會有強烈改正的心態。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 然後,對於孩子來說,有的秉持“不吼不叫”管教子女的父母,總是苦口婆心地給孩子講道理,殊不知,孩子會在心理上產生懈怠感。由於父母的管教不具有震懾力,沒有給孩子明確規則意識、界限感,孩子犯了錯會這樣想:做錯事,爸爸媽媽也就給我講講道理,又不捱罵,又不捱打,怕什麼?於是,孩子嘴上答應以後不再犯,當遇到相同的情景,他們還是上演一樣的劇情。

不過,面對孩子的錯誤,更多的父母因為無法控內心的怒火,而責罰性地批評教育孩子,緊接著使孩子陷入負面情緒,與父母對著幹。

《去情緒化管教》一書中說:“大腦的複合性意味著我們在孩子情緒不佳時,在他們做了我們不喜歡的事情時,得根據大腦的不同部分、不同工作區域以及不同工作方式,拿出不同的反應去激活他們不同的腦回路。

這表明,面對孩子的問題,不能只是家長教育,家長需要激發孩子的不同腦部位,讓孩子參與管教中來。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去情緒化管教》中解釋,孩子大腦中,上腦和下腦處理信息的方式完全不一樣。下腦中,叫“杏仁核”的部分,能快速處理信息並表達感情,這種感情一般是憤怒、怨恨等。孩子面對外界的評價,他們的“杏仁核”是時刻警醒狀態,稍有不合意,孩子的下腦就做出判斷。而孩子的上腦,有個叫“腹外側前額葉皮質”的區域負責指認、標註以及處理情緒

,當這一部分被調動時,大腦就會處於思考、分析的狀態,而不是被情緒激惹。

孩子面對錯誤,當父母試圖用批評、責罰管教孩子時,出於防禦,孩子大腦被調動的肯定是下腦,也就意味著,孩子會有一系列情緒反應,而不會去思考問題本身。因此,孩子犯錯,父母要做的是調動孩子善於思考、曉明事理的上腦。但上腦的調動不像下腦那麼容易,它需要父母的情感聯結、耐心引導等多個步驟,總之就是父母要以溫和的態度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中來。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03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有什麼好處?

1、培養孩子共情能力

“共情”也即同理心,是人本主義創始人羅傑斯提出的,它指一個人體驗別人內心世界的能力。

生活中,父母都教育孩子不要隨意打人,可孩子打人的現象比比皆是。為什麼父母嚴肅強調不能做這件事,孩子還會去做,因為,當他們打了人之後,父母只教育他們這種做法是錯的,卻沒有讓換位思考,如果被打的是自己,自己是何種心情。但是,當父母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引導孩子去感受被打人的心情,孩子就會設身處地地明白自己行為的錯誤,從而停止自己的錯誤做法。

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可以有效提高孩子的“共情”能力,使孩子學會感知他人內心世界,從而變得更加寬容、大度。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2、提高孩子洞察能力

有的父母批評孩子會用“沒眼力”這幾個字。比如在安靜的醫院裡,孩子大吵大鬧,在熱鬧的街道上,孩子亂跑等,面對這些場面,父母如果只是單向批評孩子,孩子能知道當下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卻不能判斷出,今後哪些類似的情景下,自己也不能做這些事情。

如果父母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孩子則能通過“安靜的醫院”不能大喊大叫,推測出“安靜的圖書館”也不能大喊大叫。這種管教方式可以提高孩子洞察能力,讓孩子通過一次錯誤,判斷出哪些類似的做法也是錯的,從而提高孩子的洞察能力。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3、激發孩子做決策者

如果孩子不參與管教過程中,最終就是父母告訴孩子要怎麼做。孩子被動接受父母的要求,他們常常是隻會聽並不會去實行。

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中,引導孩子結合自己錯誤的行為提出改正方法,孩子更樂意去實施。

當父母給了孩子選擇與決定權,孩子就有了責任意識,他們會更在乎自己的言行,關注自身的成長。此外,讓孩子自己考慮如何改正?如何做?可以培養孩子遇到問題時學會獨立思考,尋求解決辦法的能力。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04父母如何讓孩子有效參與到管教過程中?

讓孩子參與自我管教的目的是讓孩子切身地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並能根據自身的情況提出改正方法,而不是父母流於表面的批評教育。因此,孩子犯了錯,父母的管教為輔,孩子的自我管教才是主。那麼父母該如何引導孩子自我管教呢?

1、運用A—B—C—D—E法則與孩子情感鏈接(前提)

讓孩子參與到管教過程中,看似簡單,卻不容易,因為,當孩子犯了錯時,父母很容易被孩子的行為結果激怒,而不去看孩子犯錯背後的原因,所以,父母首先要做到能平復自己的情緒,以理性的態度看待孩子的錯誤,孩子才有機會參與管教過程中。

羅娜·羅納在《不吼不叫》裡提出A-B-C-D-E法則,可以有效幫助父母在面對孩子犯錯時,平復自己的情緒。

A:自問(Ask)

B:呼吸(Breath)

C:平靜自我(Calm yourself)

D:確定孩子的需要(Decide what your child needs)

E:同理心(Empathize)

A自問。自問就是當孩子犯了錯後,父母問問自己此刻的感受是什麼,憤怒?悲傷?還是無助等,然後再問問自己是想讓孩子為犯錯付出被責罵的代價,還是想讓孩子通過犯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能從中吸取教訓,以後變得更好。我想父母都選擇後者。

B呼吸和C平靜自我是連貫的,我們在情緒激動時如果能夠深呼吸幾次,那大腦可以快速過濾掉事件表象的東西,然後內心平靜下來。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D確定孩子的需要。父母單一的批評責罵往往是為了滿足自己發洩內心怒火的需要,而管教孩子,最重要的是滿足孩子的需要。父母在平靜下來後,需要確定孩子的需要,比如孩子打人,那他為什麼打人,是因為自己被欺負了,還是想要佔有別的的東西。不過此時確定孩子的需要,更多的是父母頭腦層面的,主要是幫助父母要認識到要透過孩子的表象,去看孩子行為背後的動機。父母能確定孩子的需要,也就開始與孩子進行情感鏈接。

E同理心。同理心就是父母要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問題,設想一下,如果此時自己是孩子,自己犯了錯誤肯定是想要父母的耐心引導,而非暴怒下的責備。

父母如果在孩子犯了錯後,能做到用A-B-C-D-E法則調控自己的情緒,那將會和孩子產生情感鏈接,之後的教育就不會停留在批評指責上,而是用孩子視角看問題,解決問題。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2、闡述—認同—規則—決策四步曲(保證)

當父母調控好自己的情緒,下面就是讓孩子參與到管教過程中,一共有四步。

假設情景:朋友的孩子來到家裡做客,孩子想玩自己兒子的玩具,兒子不給並且動手打對方。

  • 第一步:讓孩子闡述事實

上面的情景中,最忌諱父母不問原因,就礙於情面指責自己孩子自私、不懂事。父母應該這樣做:

蹲下身子,耐心詢問孩子為什麼打人,孩子會說對方搶了自己的玩具,自己很生氣,所以要打人。此時,父母要有分辨孩子是否在說真話的能力,當孩子明顯是在說假話時,父母要溫和地引導孩子,嚴厲地呵斥只會讓他們隱藏事實。

讓孩子闡述事實時,父母要多采用身體接觸,比如撫摸孩子、摟抱孩子,眼神中充滿愛的交流也必不可少。只有孩子放下戒備心,才會吐露心聲。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 第二步:肯定孩子的感受

有的父母在面對孩子被搶了玩具而感到悲傷時,常常忽略孩子的心情,責備孩子軟弱。假如孩子動手打了對方,父母更會給孩子扣上自私的帽子。輕視、低估、否定孩子的感受,是父母常見的做法。

《你就是孩子最好的玩具》一書提出:父母需要從同情的角度出發,做孩子情感的引導者,不要貿然輕視或者低估孩子身上正在發生的事情或者他們對你說的話,你應該首先考慮:“我的孩子在想什麼。”

當你看到孩子被搶了玩具而動手打人,你可能聽不進去孩子的解釋,不能理解孩子為什麼不能分享。可是,當你能夠考慮:“我的孩子在想什麼?”時,你就能明白,孩子心愛的東西被搶了,他們的傷心就相當於自己辛辛苦苦攢的錢買的包包被人搶了的感覺一樣。所以,不管孩子行為是否對,首先要肯定孩子的感受,接納孩子的感受。當孩子的痛苦、羞恥、內疚、憤怒被家長看到時,他們就不會因為犯錯而羞愧,而是學著改變自己的做法。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 第三步:給孩子講明規則

肯定孩子的感受不等於肯定孩子的行為,父母要給孩子明確對錯的界限。

被夥伴搶了玩具,可以有很多解決辦法,比如告訴父母、和夥伴理論、態度堅決地要回來等,但是直接動手打人就是錯誤的解決辦法。再比如,打碎了東西,害怕被父母發現的情緒是可以理解的,但撒謊就是錯誤的。

父母給孩子講明規則時,態度要堅定,但語氣要平緩,由於,之前孩子的感受已被父母接受,此時孩子很容易從內心深處接受規則,並樂意去執行。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 第四步:讓孩子決策

小孩子已經有了是非對錯感,如果他們能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並被給予改正的機會,那孩子很願意改正。但比起父母直接灌輸給孩子如何做,更好的是,讓孩子自己決策該怎麼做。

還是用上面的例子,父母告訴孩子,別人搶了自己的東西,動手打人是錯的,可以選擇告訴爸爸媽媽、可以與夥伴理論等,但下次具體要如何做,則由孩子自己決定,父母只需要給孩子提供正確的幾種方法,孩子有充分的選擇權。

讓孩子決策以後如何做,可以讓孩子有被尊重的感覺,同時,這是證明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的重要體現。

孩子犯了錯,別隻家長管教,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犯錯最有價值

3、父母的尊重和愛是孩子參與管教過程的心理基石

常有父母說,孩子每次犯錯後,我讓他說出自己的想法,可他就是不說。其實,只要看見他們管教孩子的狀態就能發現,他們嘴上說的讓孩子大膽表達心聲,但語氣和眼神中充滿嫌棄,孩子感受不到被尊重,自然不願參與管教中來。

父母與孩子的人格是平等的,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應讓孩子感受到來自爸爸媽媽的尊重,有了尊重也就有了愛。

父母管教子女是否成功,看的不是父母說了多少話,孩子被震懾得多麼乖巧,而是要看,孩子有沒有從父母的管教中有所收穫,認識到自身的問題,並得到改正。但父母單一的管教往往起不到這樣的作用,唯有讓孩子參與到管教過程中去,他們才能清晰地發現問題、改正問題。所以,讓孩子參與管教過程是父母的義務,也是孩子的權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