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易所宕機,如何保留證據?

4月18日晚,專業互金律師火伊婕與吳說區塊鏈進行了訪談,總結要點如下:

關於Fcoin

1:目前Fcoin在多地被刑事立案,您如何看待此事?

火律師:立案是刑事案件開始的第一步,類似點外賣,客戶下單後,商家的接單行為。但同一個案件,無論最初是多少個公安機關立案了,最終還是會歸口到一個公安機關辦理。具體的就得看最後實質辦理案件的公安處理能力了。

一旦案件進入刑事程序,追回投資款,只能靠公安機關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這兩個主要的手段了。對於投資人最關心的投資款能不能追回,很實在的說,得看實控人等相關人士剩餘的和案件相關的財產情況。

換個角度來考慮,對涉案的嫌疑人而言,退賠的金額,和最終刑期的一個重要參考,所以為了自身,也會盡量積極配合辦案機關做好追贓活動。

2:目前Fcoin正在重啟,如果持續還款,法律責任是否存在?

火律師:一旦刑事程序繼續,除非撤案(極端情況,多數是不存在犯罪行為),否則追責是必須的,程序是不可逆的,即使私下和解,也沒用。還款,只是減輕責任的一種方式,不是消除責任。

關於交易所維權與宕機

1:投資過程中很難留證據,自己對操作頁面或者聊天記錄的截圖能夠作為證據被採信嗎?

火律師:操作頁面和聊天記錄截圖是可以的,也要記得保留好載體,如電腦、手機等。否則,訴訟的另一方會對真實性表示質疑,畢竟現在p圖太方便了。

2:近期多起交易所出現比較極端的維權事件,您怎麼看?

火律師:首先,最根本的立場,反對非理性維權。其次,對於維權者而言,其實大家心裡都清楚基本的線在哪裡。有時是無奈,逼不得已選擇這樣的方式處理問題。但也要注意自己的出發點和基本訴求,避免過激行為,以免維權不成反惹一身麻煩。最後,也提醒下,鑑別身邊的維權人,對於惡意維權和職業維權要警惕,還要注意因維權而引發的二次詐騙問題。

對於被維權的一方,實踐中,比較常見的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儘可能息事寧人,所以會盡量滿足維權方的要求,但往往有時會助長惡意維權的風氣。還有一種,迴避不表態,甚至直接報警。這樣的方式很容易引起合法合理維權者的反感,反而更不利於處理問題。不妨,正面表態,當然也避免公關時出現低級法律常識錯誤,引發新一輪糾紛。在國內,解決問題才是核心,心平氣和處理,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3:如果投資者遇到平臺宕機、造成損失,怎麼辦?

火律師:對於宕機問題,無法迴避的問題是宕機的原因。查明原因,對後續處理是很重要的第一步。一般而言,如果是自然原因或者非人為、不可控因素導致的宕機,平臺基本會寫入免責條款,進而不理會投資人。但如果投資人可以證明是平臺方的原因造成的,或許可以據此要求平臺方進行相關的賠償或者補償。具體的方式和條件,還是需要關注下最初註冊平臺時的《用戶協議》等類似文件。

但也不可否認,對於普通投資人,事實上靠一己之力是很難查明宕機原因的。這也是維權困難的一個核心點。

作為投資人,建議儘量和平臺方協商,投資人的流失對平臺也不是好事。遇到強勢的平臺,如果想尋求司法途徑,訴訟,那注意收集前期的證據,畢竟多數時候舉證責任在原告。報案,不同地區的公安機關對幣圈的認識不同,不排除存在直接不受理的可能。

關於幣印競業案

1:幣印和比特大陸的一審判決已經結束,幣印三人需賠約210萬競業違約金,而大陸選擇繼續上訴。爭論的焦點在於出走後做得同類型業務,對原公司競爭而造成的損失,是否需要賠付,這部分的索賠額度也非常高,在數千萬。您怎麼看?

火律師:先撇開競業協議概念等不說。單純看損失部分,還是同樣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比特大陸主張自身存在數千萬的損失,那需要證明2點。第一,這筆損失確實客觀存在。第二這筆損失是完全由於幣印經營同類業務造成的。

先說第二點,舉個極端的例子。今天,市場上只有一家自制秘方賣肉包子的店,突然,開了第二家配方相同的肉包子店,導致第一家店生意差了。那可以比較簡單的說,第二家店搶走了第一家店的生意,也就是說第一家店下滑的業績,或者第二家店賺得錢,是第一家店的損失。

但如果市場上有很多同類的店,每天每個人的口味也不同,可能第二天會換菜包子吃,或者行情不好,比如疫情影響,大家不上街買肉包子了。簡單說,就是很多個原因造成了第一家店生意差了,那想要舉證完全是第二家店造成的損失,就很難了。

比特大陸如果想要二審翻盤,必須拿出實打實的,一對一的證據。此外,就是損失金額的計算。這裡牽扯到虛擬貨幣和法幣的價值兌換,個人認為,當前的政策背景,一旦涉及法幣,情況會複雜很大,想要獲得支持,難度也無形中增大了很多。

2:企業如何在競業方面做好準備,避免員工離職造成損失?

火律師:競業協議的概念不多說了。對企業而言,需要注意的是,1、競業協議適用哪些人群?2、一般競業協議是離職後2年內;3、原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個金額不同地區限制不同,要注意。

多數員工,會以沒有簽訂實質的競業協議,或者原公司沒有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為由,不履行競業義務。這時,原公司必須保證自己的程序和款項都到位。還有一點,查明老員工是否違反競業協議的責任在公司,如果公司不積極主張,過了一定期限,法律是不會保護原公司的。說白了,就是錢也付了,事情也沒幹成,虧大了。

常規的方法,勞動合同寫明競業條款、保密協議也簽署,離職是再籤競業協議,按期付補償金,定期要求老員工彙報自己目前的就職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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