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沒拋棄我,我也不會拋棄他們!”寶應養女照顧養父母26年

每天,寶應縣城到曹甸的路上,今年32歲的歐海豔,都要騎車往返,早上去,晚上回,日復一日照顧養父母。

“她從6歲時就照顧家庭,一直到現在。”寶應曹甸鎮曹南村鄰居王兆英說,歐海豔為了養父母,犧牲了很多。

“他們沒拋棄我,我也不會拋棄他們!”寶應養女照顧養父母26年

一聲啼哭,結下32年的緣分

5歲時就雙眼失明的郝立英,今年72歲,一直忘不了1989年秋天的一個晚上,她和老伴從外面回到家中,聽到了嬰兒微弱的啼哭聲。

聽覺敏銳的郝立英,告訴丈夫,聲音是從廚房發出來的,當時丈夫歐少山並不相信,懷疑她聽錯了,不過還是去廚房看了看,這一看,與歐海豔結下32年的緣分。

郝立英說,當時丈夫在鍋灶邊上發現了棉衣裹著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就抱著孩子敲開左鄰右舍的門,詢問是誰丟下了這個孩子,村中能問的人問遍了,也沒人說得清孩子誰放下的,夫妻倆只好先照顧著。

“你們也沒孩子,要不,你們領養了吧?”當時村幹部的一席話,夫妻倆心動了,於是他們辦好了領養手續,將女嬰留在家中,給她起名叫毆海豔。

當時家境貧困,郝立英說,家裡買不起奶粉,就用米糊糊餵養,沒有新衣服,全靠鄰居們家裡孩子的舊衣服接濟。

健康成長,她6歲起挑“重擔”

年幼時的歐海豔,就知道養父的身體不好,體力弱,五六歲時,她就特別懂事,如果父親外面幹活沒來得及趕回,遇到好心的鄰居,她就會去蹭一頓。

吃了一段時間“百家飯”,穿了一陣子“百家衣”,今年73歲的鄰居王兆英說,歐海豔6歲時就嘗試做飯給養母吃。

“年齡太小了,哪裡能做得好噢。”王兆英說,鄰居們看到於心不忍,如果歐少山遲迴了,鄰居們就接濟一下在家的娘倆。

6歲還小,飯做不好,但家務活還能幹一些,搶著幹家務活的歐海豔,給鄰居們留下深刻的印象:“這孩子懂事,夫妻倆以後有福氣。”

“她6歲乾的事,在現在孩子的眼中,那就是‘重擔’。”王兆英說,隨著歐海豔的長大,她乾的活也越來越多,洗衣服等樣樣得心應手。

家境貧寒,歐海豔卻在鄰里幫助、養父母的養育下,健康成長著,小學和初中都和其他孩子一樣快樂的讀書。

突遭變故,她將通知書藏起來

“2005年,父親患上了腦梗。”歐海豔說,那一年,父親病得很重,需要人照顧,母親又失明,當時她上初三。

初中畢業時,她收到一箇中專學校的錄取通知書,考慮到父親的身體,歐海豔將通知書藏了起來,專心照顧父親。

一直到2007年,父親的病有所好轉,歐海豔就在鎮上找了一份工作,賺錢貼補家用,錢雖不多,也能解燃眉之急。

“2011年,我經人介紹認識了丈夫。”歐海豔說,當時她提出,自己是棄嬰,多虧了養父母,希望自己婚後也要照顧父母,丈夫被她孝心打動,爽快答應,並和她一起幫著照料。

婚後,歐海豔為了照顧養父母,儘管在寶應縣城買了房子,她經常不去住,和丈夫住在村中,為養父按摩,為養母擦身,一天三餐服侍著……毫無怨言。

一生承諾,侍奉養父母到終老

歐海豔的婚後日子在夫妻倆的努力下,漸漸好轉。誰也沒想到,2014年,養父腦梗復發,當時毆海豔已懷孕,仍堅持在醫院中照顧。

“人救回來了,癱瘓在床。”歐海豔說,考慮到父親癱在床上,母親照顧不便,她和丈夫商量後,自己辭去了工作,家裡的開支全靠丈夫在外打工。

辭去工作的歐海豔,又有了孩子,考慮到孩子就去了縣城居住。一開始她將年幼的女兒早早送至幼兒園,這樣白天就可以騎上20公里,趕至養父母家中,買菜、洗衣服、幫父親翻身……一日三餐照料好後,傍晚再返回縣城家中。

鄰居王兆英說,去年冬天,她看到歐海豔一個人待在房間裡抹眼淚,就上去詢問,沒想到竟是從縣城騎行至村中的路上,被一輛大貨車颳倒了,貨車跑了,歐海豔摔傷了,仍堅持騎至父母家中,為養父母做好飯菜。

“他們沒拋棄我,我也不會拋棄他們。”歐海豔說,自己早早就知道是被領養的,但養育之恩重於山,她願用一生承諾,侍奉養父母到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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