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為先,尋找法、理、情的結合點-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調解為先,尋找法、理、情的結合點

講述人:山東泰安市岱嶽區粥店法律服務所主任劉承國

【一線講述】

2018年,山東泰安市岱嶽區在全區啟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我第一個報了名,並與服務村簽訂了法律顧問合同,把名字和電話公佈在村公告欄,方便村民及時聯繫。兩年多來,我充分利用對轄區地熟、人熟、社情熟的優勢,每年解答法律諮詢問題200多人次,還利用“岱嶽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平臺”,為群眾提供在線法律諮詢服務。

今年6月,40餘戶村民因拖欠村集體承包款近百萬元,給村集體經濟造成嚴重損失。村委多年催要無果,雙方劍拔弩張。我充分了解案情後,發現問題主要是由於村委換屆頻繁、管理不嚴,致使這些村民未按合同交付承包款且長期拖欠,於是決定採取非訴訟方式處理。經過連續近二十天的蹲點辦案,事情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村兩委深感滿意,村民們心服口服。全區“三資清理”工作期間,我積極協助服務村(社區)修訂完善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等村集體合同上百件,出具法律意見上千件,為村集體挽回經濟損失上千萬元。

作為村裡的法律顧問,面對的是基層老百姓,處理的是各種紛繁複雜的民事糾紛。我堅持把“調解為先”的方法貫穿於代理案件的每個環節,在法、理、情中尋找結合點。每年我在服務村(社區)主持調解的大小民事糾紛不下十餘件,調解結案率達95%以上,起到了糾紛化解在萌芽、小問題不出村(社區),尖銳問題在可控範圍的良好效果。

在百姓身邊,替群眾解難,為政府分憂,把對黨的忠誠融入代理的每一件訴訟、矛盾糾紛案件中,這是我的選擇,也是我肩上的使命。

《光明日報》( 2020年11月30日07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