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微信能賣錢?涉嫌犯罪的事兒咱不能幹!

在如今人們的工作、生活都離不開微信,而微信群也成了重要的溝通渠道。在微信上也有各種各樣的招聘信息,有些信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招刷單的騙局,但事實上每天都會有人落入騙子的陷阱。騙子為何敢公然通過微信群發佈詐騙信息?一旦案發,警察通過微信群順藤摸瓜不就找到了騙子嗎?其實騙子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張膽”,主要是因為騙子的身份全是假的。

那麼這些用來發布信息的賬號是哪來的呢?其實這些賬號號都是騙子買來的,而且還有人專門收購這些閒置的微信號提供給騙子!對一些人來說因為有利可圖,他們願意為了幾百元

就將自己閒置的賬號售賣!但可能你並不知道對方的身份、用途,可能你只是想賣個號賺點錢;但售賣的賬號一旦涉嫌違法犯罪,那麼你所實名的賬號必然逃脫不了關係,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買賣賬號涉嫌違

遼寧省公安廳反電信詐騙中心民警介紹 ,《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中約定,微信賬號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賬號的使用權,且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同時,初始註冊人不得通過贈予、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賬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註冊人使用微信賬號。

微信賬號是通過電話號碼進行綁定的,微信號在實名認證之後,微信號就間接地和身份證信息進行了關聯。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17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瀋陽日報社新媒體中心(瀋陽網)見習編輯: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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